我省实施省级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

我省实施省级农机化推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

日期: 2011-11-03  来源:刘玉梅
  吉林省农机化推广补贴专项资金项目已连续实施五年,累计投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5000万元,通过项目的示范引导,加快了增产增收、节本增效和节能环保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水稻育插秧、玉米机械化收获等项技术实现了重大突破,并在全省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机化新技术的示范推广成果,今年省级财政又投入1000万元,继续实施省级农机化推广补贴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支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高水平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和玉米秸秆综合利用三个项目。省农委、省财政厅经过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了项目答辩论证和评审,确立了25个单位为项目实施单位。

  据了解,项目实施示范点的建设主体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关键机具购置经费补助,补贴资金补贴比例可达到50%—70%。对全覆盖保护性耕作项目还将给予一定的作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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