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机跨区作业工作座谈会在长春召开

全省农机跨区作业工作座谈会在长春召开

日期: 2013-04-15  来源: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要求,4月12日,省农机管理总站在长春组织召开了全省农机跨区作业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交流了全省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经验, 深入分析了2013年农机跨区作业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今年跨区作业工作。省农机管理总站艾青瑞站长作了重要讲话。

  他说:近年来,全省农机跨区作业工作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投入到农机跨区作业的机具数量逐年增多,跨区作业领域不断扩大,据统计,2012年全省参加农机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达3000多台,仅联合收割机和水稻插秧机参加跨区作业的就有1500多台,完成跨区作业面积868万亩,实现农民收入2.2亿元。实践证明,通过农机跨区作业,进一步提高了农业机械使用效能,把机械化生产与家庭承包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农业机械的共同利用,有效地配置了农机资源,解决了千家万户小规模经营实现机械化的难题,加速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他说: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机作业市场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为农机开展跨区作业提供了广阔的上升空间。目前,全省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05.54万台,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分别达到2.88万台、1.48万台和1.59万台,这些机具会有更多的要加入到农机跨区作业行列当中。面对迅速发展的农机跨区作业市场,为我们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要充分认识抓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及早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统筹各方力量,把农机跨区作业抓实抓好。

  他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是参加跨区作业的的农民享受优惠政策的有效凭证。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和农机化司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农机跨区《作业证》发放管理工作。一是要坚持免费发放的原则,严禁以培训费、服务费、中介费等各种名义搭车收费、变相收费。二是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不能跨行政区域发证。三是坚持有明确作业地点的原则,对于没有明确作业地点和作业任务,盲目外出的机具,要做好服务,帮助机手做好供需协调,明确作业地点和任务后,再发放《作业证》。四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在发放《作业证》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系统登记《作业证》发放信息。

  他说:组织农民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是推进农机化水平提高的重要途径,更是培育和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站(点),专门协调解决农民在参加农机跨区作业中遇到的问题。要通过组织农机协会等方法,加强管理,做好服务,帮助机手做好供需协调,不断提高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水平。

  他说:要进一步加强农机作业市场需求信息的调查工作,及时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系统发布信息。为农民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提供信息服务,引导农机跨区作业机具有序流动。不断推进全省农机跨区作业的开展。

  在座谈会上,双阳区、舒兰市、德惠市先后对本地组织成立农机作业协会、开展人员技术培训、规范农机跨区作业证发放、搞好跨区作业信息服务,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祁悦科长就加强农机跨区作业证管理、规范发放程序进行了详细讲解。与会代表对如何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座谈,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意见。

  座谈会由省农机管理总站赵炳南副站长主持,部分市(州)、县(市、区)农机(农业)局领导及负责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科(站)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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