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国在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日期: 2017-01-22  来源: 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信息中心

同志们:

 

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上午,张桃林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及时做好传达部署,抓好贯彻落实。会上,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北、广西、陕西等8个省份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作了典型交流发言,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各自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相互借鉴。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全年农机化工作,再补充强调五点:

一、着力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

由于中央财政支出总体规模压缩,今年安排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中央资金压减至186亿元,并已一次性下达给各省。因此,如何用好这有限的资金,发挥好效应,显得尤为重要。总的思路是,要主动适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绿色生态导向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农财两部办公厅《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部署,稳定政策,突出重点,深化落实,强化管理,推进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要着力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第一,加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的敞开补贴。深入贯彻落实“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工作思路和绿色生态导向,紧紧围绕稳定粮棉油糖等大宗作物生产、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等绿色发展的需要,科学确定补贴范围,着力推行补贴范围内全部机具敞开补贴。因特殊原因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也要结合实际确定敞开补贴的重点机具品目,特别是对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

第二,稳步实施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扩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范围,促进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允许在适宜地区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申请新产品补贴试点的省份原则上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3省2016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方案的意见》(农办财〔2016〕65号)精神,对试点区域选择、试点产品确定、试点资金规模、具体操作方式、相关责任义务等作出科学安排,制定试点方案,经备案后同意实施。

第三,优化资金分配与使用管理。加强农机、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提升资金分配的精准性、科学性。一要改进资金需求调查方法,完善市县资金规模测算分配方法,把资金实际使用进度作为重要测算因素,优化有关因素权重,确保资金分配符合实际,避免出现局部地区资金大量结转。原则上,上年资金使用进度不过半的地区,不再安排当年资金。二要加大对发生严重违规行为和资金大量结转地方的资金扣减力度,完善对绩效考核优秀市县资金奖励机制,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率。三要定期调度分析市县资金使用进度,协调配合财政部门通过分批次下拨、余缺调剂等措施,力求当年资金当年使用。将2016年累计结转资金用于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地方,要加强使用管理,加快实施进度,实现资金供需“两年动态紧平衡”。

第四,推进补贴信息全面公开。一要加快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实现年底前全覆盖。对个别建设公开栏确有困难的县市,可采用在省市有关网站设立专栏等方式进行公开。二要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全程公开补贴机具范围、补贴标准、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受益对象等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合理引导购买预期,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加强实施工作监管。一要建立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围绕补贴机具范围确定、分类分档与补贴额确定、资金规模分配、举报投诉查处、延伸绩效管理等方面,建立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完善决策机制,规范业务流程,明晰岗位职责,强化监督制约。二要加强机具核验,规范补贴申报。进一步细化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办法,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探索实行农机监理牌证信息与补贴信息相互校核。加快补贴申报操作去经销商化,确保年底前补贴机具经销商与补贴申报操作全部脱钩。三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规范。明确企业责任、违规类型、查处流程、处罚措施等,提高查处时效,加强联动联查,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形成有力震慑。我部将会同财政部抓紧制定出台有关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希望各地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同时,今年,还将与财政部联合组织开展政策实施的专项督导检查。

第六,强化鉴定工作支撑服务。农机试验鉴定是实施购机补贴政策的重要支撑,提升鉴定工作服务水平是规范高效实施购机补贴的重要一环。一要推行鉴定信息全面公开,适时公开鉴定产品证书、检测结果信息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为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提供信息服务。二要强化推广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把“互联网+”全面运用到鉴定申请、审核发证、信息查询各阶段工作中去,促进推广鉴定的规范高效实施,提高鉴定工作的公共服务能力。要积极探索应用互联网手段实现鉴定结果数据与产品档次信息联通的路径,确保产品信息准确,切实便利企业投档。三要拓展试验鉴定种类和范围,组织开展专项鉴定和选型鉴定工作,尽快研究制定实施规范,运用专项鉴定和选型鉴定手段,解决尚不具备推广鉴定条件的新产品鉴定问题,增强农机试验鉴定功能,为农机新产品补贴提供支撑,促进农机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二、精心组织深松整地等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

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深松工作,已经连续三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全国农机深松整地目标任务是1.5亿亩以上,预计还将列入政府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必须全力完成。张桃林副部长已经对抓好今年农机深松工作进行了部署,我再强调四点,归纳起来就是“两手抓、两强化”。

所谓“两手抓”,就是一手抓作业补助,一手抓宣传培训。实行深松作业补助,这是提高农民开展深松作业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去年的补助资金主要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今年的资金渠道有所变化调整。考虑到深松工作的重要性且今年购机补贴资金压减50亿元的实际,经多次协商争取,中央财政基本同意在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安排资金,用于深松作业补助。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个大专项,包含近10个工作项目,实行“大项目+工作清单”的管理方式。“两会”之后,中央财政将按照大专项的口径对各省下达资金总额和工作清单,提出需要各省完成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但不再细化资金规模,允许各省在确保完成重点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使用资金。我司已根据对各省的摸底调查和作业任务,向财政部提出了20亿元资金分配建议。希望各省积极主动地协调财政部门,认真做好作业补助资金的落实。要向政府和财政部门讲清楚,作为国务院考核农业部门为数不多的量化指标,是硬任务,必须完成。司里希望,年底总结时我们统筹整合了其他方面的资金,实际使用资金总额超过20亿元。当然,任务重的省份,也可以从购机补贴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深松作业补助,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商财政部门确定。下一步,我司会将今年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并进行绩效考核。各省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明确技术路线和作业模式,抓紧启动实施。这里,我还要强调一下合理确定深松补助标准问题。现在全国的补贴标准不一,大体在20—40元之间。具体多少合适,各省可以根据土壤类型、深度要求、地块大小自行确定,司里一般不干预。但是,希望各省认真进行科学测算,既能有效地调动农民和机手开展深松整地的积极性,又避免补助标准过高带来的廉政和监管风险。抓宣传培训,这是提高农民开展深松作业自觉性的重要途径。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传播手段,采取召开现场演示会、举办培训班、建设示范基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机深松在改善耕地质量、增强土壤蓄水保墒、抗旱排涝能力,促进农作物稳产增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技术推广部门和专家团队作用,用技术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逐步提高广大农民开展深松作业自觉性。

所谓“两强化”,就是强化深松作业的信息化监测,强化作业机具的组织调度。一方面,要强化信息化检测手段的推广应用。近两年来,各地积极探索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深松作业进行实时监测和远程监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6年全国信息化监测面积达到5300多万亩,占补助面积的65%左右。信息化监测多重作用的效果已经显现。既有利于减轻管理部门的监管成本、降低管理风险,又有利于确保作业质量,方便了合作社的作业调度管理。2017年,要继续大力推广应用,各项目省特别是任务数在100万亩以上的重点省,力争信息化监测的深松面积达到补助面积85%以上。近期,司里组织农机化协会信息工程分会制定的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标准将发布,同时还要建立全国农机深松作业监管平台,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深松信息化监测系统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要强化农机深松机具的组织调度。深松作业的季节性强,两季地区农时茬口衔接紧,一季地区降温快作业时间短。这要求我们切实加强机具的组织调度,特别是组织好适度距离的跨区深松作业。各地要学习借鉴山东、安徽等省经验,一个地市的监测终端相对一致,以妥善解决区域内监测终端差异和平台不统一造成的补助结算困难问题。为确保作业时间和效率,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积极扶持和引导国家级和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开展订单作业。要鼓励开展连片作业,整村整乡推进,努力提高深松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

春耕、“三夏”、“双抢”、“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是展示农机化主力军作用的重要舞台,各地要精心组织好机械化生产。一要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组织机具检修、机手培训、信息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机直通车”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服务平台,做好跨区作业供需对接和组织管理,搞好作业进度统计和机具调度,保障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活动有序进行。要加强与交通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参加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机具免交过路过桥费等惠农政策。二要加强指导服务。要强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尤其是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行“机收—秸秆处理—机播”一条龙复式作业,努力扩大机插秧、玉米机收和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三要科学防灾减灾。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会商,强化监测预警,制定好应急预案,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灾种、不同区域农作物生产发育进程,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技术措施,科学应对,有效推进重要农时农机化生产。

三、加快推进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经过两年的努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已经取得阶段性效果,基本形成了各级农机化部门的共识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今年是推进行动的第三年,各地要继续作为农机化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新技术的推广,着重抓好“四个一”:一是制定完善、推出一套整体解决方案。围绕农机、农艺、信息化深度融合,组织专家分门别类对现有技术进行集成完善,总结提炼出更具复制推广价值的全程机械化整体解决方案,及时发布指导。二是打造一批示范基地。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五区一园”建设,选择优势区域、农机示范合作社等优势主体,进行集中打造,树立一批典型,示范引导。三是开展一系列活动。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县市地方多形式、多批次开展系列技术培训、现场演示等推广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影响,营造良好氛围。四是支持推广一批适用装备。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机具的研发和改良,促进适用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坚决抓好变型拖拉机的治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2016年贵州“4.29”、山东“8.11”2起变型拖拉机重大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农机安全生产必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依法监理,努力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2017年要在做好落实免费政策、完善监理制度、深化平安创建、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等工作的基础上,把变型拖拉机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紧迫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一要严格依法监理。变型拖拉机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这类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存在重大隐患。目前,全国所有省份都停止了给变拖登记上牌。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谁批准谁负责”、“谁发牌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监理,切实巩固这一成果,确保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给变型拖拉机办理登记上牌。同时,要加强对基层监理机构的督导检查,对违法登记上牌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彻底杜绝变拖牌证的增量。二要实现共享信息。全国已经建立了变拖牌证联网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已经抄送给公安部。各地要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变拖底数,全面核查跨区发牌和异地运营等具体情况,建立完善与当地公安部门、车主所在地和发证地农机部门的信息联网共享机制,防止假牌套牌,堵住安全监管漏洞。三要开展联合治理。我们将与公安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今年拟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专项行动,重点严厉查处假牌套牌、拼装改装、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各地也要主动地协调、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相关的专项治理,坚决将变拖事故多发易发势头压下来,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四要加快淘汰报废。要切实加强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严格做好年检工作,对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坚决不予通过。可参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变型拖拉机报废标准,实施更加严格的报废措施。各省可以利用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加快变型拖拉机的报废。

在这里,我还要特别强调一下,岁末年初、春节临近,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期,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应急值守,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五、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抓好农机化各项工作,关键要有一支素质过硬、敢于担当、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作风是形象,是战斗力。良好的工作作风是党性和宗旨的具体要求,也是工作、思想和精神状态的具体体现。当前,在少数地方和少数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怕担责、求安稳,主动性不够、担当意识不强等倾向。各级农机部门要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以过硬的作风和一流的业绩树立农机化系统干部的良好形象。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增强担当意识。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干部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廉政警示教育等,不断提升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敢于担当的责任感、不进则退的危机感、不负重托的使命感”,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正确面对困难和挑战,不因噎废食,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着力解决好农机化发展过程当中的问题和矛盾。要加强绩效考核,完善激励和追责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抓好重大政策落实。要积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国家有关规划和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衔接落实。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粮食生产省长负责制的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发展指标落实情况的工作督查,强化地方政府推动粮食生产机械化发展的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农业生产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的实施,加强机耕道路、科研基地、区域农机安全中心和农机合作组织的信息化建设,大规模开展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推动解决农机化科研能力不足、农机经营主体素质不高,以及农机“行路难”“住房难”“维修难”等问题,推进农机化向更高水平发展。

三要加强调查研究,谋划政策措施。深入基层,贴近农民,贴近机手,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谋划政策,加强政策储备。深入研究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深松作业补助等政策实施的方法路径,提升政策的实施效果。要加强金融租赁、农机保险、作业补助等政策试点试验,拓展政策扶持渠道。加强特殊特定地区农机化发展政策措施的研究试验,围绕改善农机应用条件、强化机具供给和活化作业服务机制、推进农机化产业扶贫,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

同志们,做好农机化工作,关系农业现代化大局,使命光荣。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弘扬真抓实干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现代农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2017年1月16日北京)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