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加强示范区建设推动水稻生产机械化(2009-04)

梅河口加强示范区建设推动水稻生产机械化(2009-04)

日期: 2009-04-23  来源:梅河口市农机局 洪巨斌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程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梅河口市农机局积极开展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梅河口市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促进示范区建设顺利开展。
  梅河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工作,成立了由主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农机局、财政局、农委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并先后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主要领导、财政局、农委、新农村办公室、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工商局、农发行分管领导及各农机工作站站长、农机服务组织代表参加的“梅河口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了农机局作为项目第一责任单位,负责示范区建设的具体工作。同时,各乡(镇)基层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明确了目标责任制,确保示范区建设顺利进行。在示范区场库棚建设过程中,农机局、土地局、建设局派出专人对各建设单位的选址进行认真考察确认,符合政策的农户,第一时间通知开工建设。为加快示范区基础建设,经请示可以一边建设一边办理手续,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最大限度的方便农户,为示范区建设开辟绿色通道。
  二、强化宣传,全面培训,为示范区建设奠定基础。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让每户农民都能了解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另外通过举办各种技能培训班,加强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组织人员的学习培训,召开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现场会,聘请专家现场讲解机械化育秧技术,邀请机具厂家专业技术人员为农民现场讲解演示,使他们充分掌握农机新技术、了解机具性能,提高其应用农机新技术的能力,为农业机械化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坚持原则,合理布局,充分发挥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
  在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过程中,选用一些农机化发展基础好、组织能力强、经营管理有方、易见成效的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扩大其经营规模,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做到点面结合,示范拉动,共同发展。目前,梅河口市已经建立了25个农机专业服务组织、33个农机大户,他们的机具装备中40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机达142台、拖拉机配套农机具(旋耕机、翻地犁)达110台(套)、插秧机达124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达94台。使全市16万亩水田实现了全程机械化生产,间接受益农户11000多户,实现经济收入1600余万元, 水稻增产1600万斤,增产幅度达10%左右, 为全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民的增收致富做出了巨大贡献。
  四、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为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在落实国家示范区项目建设购机补贴工作中,采取“一站式办公”,从源头加强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做法是将确定补贴的农户公示,按照《吉林省购机补贴产品目录》,自选机型、谈好价格后,可以在“ 一站式办公”办理登记注册领取号牌、报名培训、签订购机补贴协议、审核确定等业务。“一站式办公”极大的方便了购机农户,也杜绝了补贴机具“黑车非驾”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全程农机化建设及其带动作用,全市农机总动力由原来的23.8万千瓦增长到现在的25.8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由原来的650台猛增到1245台,插秧机由原来的245台增加到378台,收割机由原来的23台增加到122台,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由原来的41.2%增长到53.9%,耕、种、收三大作业环节作业水平都显著得到了提高,推动梅河口市农业机械现代化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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