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让“三农”的春天来得早 留得住

新华时评:让“三农”的春天来得早 留得住

日期: 2005-03-10  来源:2005年03月09日 新华网


  
两会上,一位来自农村的人大代表在审议发言时,直截了当地说,这两年三农政策是真好,农民得实惠也最多。不过,我还是担心,究竟还有多少好政策可以出台,好政策的作用究竟能够持续多久。我们盼望多为三农问题建一些规章,立一些法律,让三农的春天来得早,也能留得住,让农民年年都有好处得。这位代表的担忧恐怕不无道理。

  这两年,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努力主要体现在政策上。政策好,局面就会好一些,政策出点偏差或者跟进的慢一些,就会带来不少被动。刚刚过去的2004年,是中央对三农政策支持最直接、最有力的一年,也是农民增收最快的一年。耕地不交税,种粮有补贴,农村贫困家庭孩子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等等,这些已经或者将要实行的好政策,不仅为三农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也给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

  不过,政策毕竟不是法律,政策能解决的问题和显现的效应也是有限的。解决三农问题要走出政策市的怪圈,不仅要做政策的加法,更要多做乘法的事情。当前,在继续出台各种惠农政策的同时,要更加重视运用法律和制度的手段,调整农村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矛盾冲突和利益关系。

  事实上,涉农立法已经作出了不少努力,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完善三农立法已是当务之急。从代表们提交的议案看,希望修改涉农法律和建议设立新法的,占到了议案总量的一定比例。对农民而言,法律保障比政策保障更令他们心里踏实,就破解难题而言,法律的调剂能力要比政策引导能力宽泛得多。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这是指导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对9亿农民来说,他们更看重的是到底能拿出多少实际行动来。而让行动碰壁的往往就是各种业已存在的以二元结构为特征的体制性障碍。改善城乡关系,首要是着力推进城乡配套改革,特别是用法规的形式,把各项惠民政策稳定好、完善好、落实好,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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