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输出,目前,全市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35.66万名,同比增长19%。
这个市把劳动力转移输出纳入政府工作日程,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普遍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动态监管机制,及时掌握劳动力转移输出的人数和去向。
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工作网络,完善了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以“阳光工程”为载体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培训机制,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劳务输出中介组织。年初以来,己培训5.74万人次,己有劳务输出中介组织119个。
做好转移输出劳动力的维权服务工作。有的县(市)区在主要劳务输出地设立法律服务站,受理农民工的投诉,并代理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