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吉林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将运用财政贴息手段,积极筹措农业贷款贴息资金3000万元,支持农村经济加快发展。据测算,按照国家开发银行“1元贴息可获得50元贷款(贴息率2%)”的规定,全省可融资15亿元,用于农业贷款。具体贷款事宜由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负责,贷款在各级财政之间承借承还,对企业只收取银行贷款利息与财政贴息的差额部分。目前,省财政厅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贴息办法。
2005-6-6 10:03:31 来自:城市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