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会议精神解读
“这是一次重大的体制创新,一定意义上讲也是一场革命。”省委书记王云坤27日上午在会上的一席话,集中概括了此次我省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重大意义。与会的许多同志称,这次“放权”大大超出了他们的预期。他们形容这一举措,犹如一支“兴奋剂”,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空前的活力。那么,这次“放权”为何会产生如此大的反响?又有哪些亮点值得我们期待?这里将为您一一解读。
亮点一:给县(市)“松绑”,赋予其更大发展自主权和决策权
这次会议最令人瞩目的,就是“放权”,而且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借鉴南方省份做法基础上,再跨出一步,赋予县(市)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和决策权,充分调动县(市)加快发展的积极性。按照“能放都放”的原则,省直部门向县(市)政府下放和取消、委托管理权限占全部管理权限的30%以上。特别是涉及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些关键权限,如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审批、税收抵扣、技术改造以及省级共享和分成收入等,很多都下放到县(市)管理。不但下放审批权,同时还下放了相应的收费权。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凡是能放的项目,基本上都放到县(市)管理;有些即使不能下放,但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确有必要的,也采取授权委托代办等方式,进行变通处理。同时规定,今后新增设涉及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管理项目,须征求县(市)意见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除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不再上收县(市)经济社会管理部门和管理项目的管辖权。
亮点二:改革财政体制,调整财政分配关系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在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专项拨款、预算资金调度、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省直接对县(市)。
同时调整财政分配关系,实行奖励性转移支付制度。随着省级财力的增强,逐步加大对县(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力争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连续支持5年;省每年从县(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中集中5亿元左右,与县(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挂钩;省对县(市)的专项拨款与县(市)的工作绩效挂钩,以奖代补,鼓励加快发展和增收节支。县(市)上划省的共享收入,增量全部返还;省分成的土地出让金,除按规定集中少量资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也全部返还给县(市)。
亮点三:建设工业集中区,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
会议提出,我省县域经济重点就是要解决工业化问题。为了搭建工业化的载体平台,每个县(市)至少建设一个工业集中区,集中生产力布局、集约利用土地、集中搞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资源,保护好环境。创新机制,实行“产值分计,税收分享”,使各乡镇都可以往工业集中区摆项目、招项目。省里将筹集一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工业集中区启动建设。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双引擎”。省里将充分利用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各种载体,为县(市)招商引资创造条件。要树立亲商、富商、安商、扶商理念,培育一大批敢于突破进取、勇于创新实践、善于发展致富的企业老板和创业带头人,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到民营企业创业。
亮点四:加强县(市)工作的领导力量
为适应扩权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省委决定,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列入省委管理,以便用更宽阔的视野、在更大范围内选拔干部,集中优秀人才到县 (市)主要领导岗位。对县城经济社会发展快、变化大的县(市)委书记,可以提拔担任副厅级职务,并留现职岗位工作。要保持县(市)班子相对稳定,县(市)主要领导,原则上要干满一届,届中不作调整,特殊需要调整的,须经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亮点五:建立完善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激励制度
为强化和落实工作责任,激励县 (市)党委、政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奋斗,加快发展,会议提出要按照增加活力、赋予动力、也给压力的原则,建立完善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激励制度。省里今后对县(市)经济发展的考评,分为争创强县和升级晋位两个方面,考核结果向全省进行通报。省里每年安排600万元,对综合经济强县(市)和发展变化大的县(市)进行奖励。对于进入全国经济百强县的县 (市),每进入一年,省里奖励100O万元。对经济发展快、工作成绩突出的县 (市),在干部使用上可以高配。对连续两年不能完成责任目标和工作没有起色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给于调离或降职。(记者 赵乃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