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炎志:处理林农关系把握四个方向性

林炎志:处理林农关系把握四个方向性

日期: 2005-07-28  来源:吉林农网


  727,吉林省正确处理林农关系座谈会在长春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正确处理林农关系若干问题的意见》,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维护林区稳定,加快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省委副书记林炎志讲话。

  林炎志说,正确处理林农关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林区增收致富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林区稳定的需要。正确处理林农关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事关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的巩固和提高,事关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林区各级领导必须充分认识正确处理林农关系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工作,营造更加祥和安定的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林炎志指出,在处理林农关系中要注意把握四个具有方向性的问题:一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重视长白山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恢复建设,实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这是正确处理林农关系的基本前提。二是坚持综合协调各方利益,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在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维护森工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这是正确处理林农关系的根本保证。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力求治本,既要妥善处理好近期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又要从调整结构和完善政策上找出路。四是坚持依法办事,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解决问题。按照这样的原则和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正确处理资源承包中的林农关系。二是正确处理权属争议中的林农关系。三是正确处理退耕还林中的林农关系。


  会上,敦化市、抚松县、松江河林业局、露水河林业局介绍了在协调处理林农关系方面的经验。 (记者石巍)


  2005-7-28 13:21:42 来自: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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