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五个五”破题新农村建设

陈锡文:“五个五”破题新农村建设

日期: 2006-01-18  来源:新华网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日前召开的第二届中国农村改革论坛上表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化的目标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而不是单一地追求某一方面的成功。
  陈锡文用“五个五”解读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方方面面的协调发展。
  五句话
  第一个“五”就是“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五句话: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陈锡文说,各地情况不一样,各地的薄弱环节也不一样,工作的着重环节也就不同,工作的具体方法也不会一样。要全面地理解这五句话,就应该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个完整的目标,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全面把握。
  五个方面
  第二个“五”是新农村建设要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五个方面协调向前发展。陈锡文介绍说,十五大文件中论述过我们的三大建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到十六届四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和谐社会的问题,理论界把它概括成“四位一体”的建设,即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实现过程中,要抓住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四个方面进行建设。在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针对农村实际又明确提出要在农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所以新农村建设也就意味着协调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
  五个坚持
  第三个“五”,就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的五个“坚持”。
  第一个“坚持”就是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对中国的农业来说有两个永恒的主题,一是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一是让农民不断增收,生活改善。陈锡文说,这两件事情解决不好,迟早会出重大问题,而这两件事情都必须通过发展经济来解决;
  第二个“坚持”是要坚持家庭承包的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经营制度,千万不能利用新农村建设又把土地集中起来,”陈锡文说,必须承认农民“有一块地”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既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又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地方政府如果越俎代庖、强制征地,就会引发很多社会矛盾。他说,中国的耕地规模相对于庞大的人口数量来说是比较小的,如果违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在人口没有转移出农村的情况下就进行土地规模经营,只会出现土地兼并,造成极大的社会问题。
  第三个“坚持”是要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农村生活中最困难、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做表面文章。为什么要减免农业税收?为什么要减免农民子女上学费用?为什么国家要拿钱帮助农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陈锡文认为,这都是农民生活中最苦难、最需要解决的,我们就要尽最大的力气去帮助解决,“只有这样做老百姓才信任你。”
  第四个“坚持”是要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应根据自身实际推进新农村建设,陈锡文提醒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五个“坚持”是须坚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民先行,各级政府大力扶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三方合力才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好。
  五要五不要
  第四个“五”是“五要五不要”。第一,要注重实效不要搞形式主义。第二,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攀比。陈锡文说,浙江用三年时间,通过动员各级财政、农民和集体以及社会各界,花了416个亿搞“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效果很明显。但很多省份没有浙江这样的资源,必须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第三,要和农民民主协商,决不能搞强迫命令。第四,一定要有特色,不要强求千篇一律。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一定不能丢。第五,要引导不要搞包干代替。要启发农民、教育农民、引导农民、扶持农民,使新农村建设水到渠成,陈锡文说,“新农村建设本身也是一个教育的过程。”
  五个目标
  第五个“五”是新农村建设的五个目标。一,要使农村的生产力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二,要使农民的生活水平有较大的改善。三,要使农村的基础设施切实得到加强。四,要使农村的教育卫生和社会事业切实得到发展。五,要使农村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向前推进。
  陈锡文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建设事业,它不是新村庄建设,也不是小城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自身活力,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