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着力点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现代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把种粮大户组织起来,积极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提高农机装备水平。这些都为我们在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要认识到,农业现代化是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基础,是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保障,其关键就在科技进步,核心是通过科技的力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绿色发展水平,使农业产业包含更多的科技含量、更大的就业容量、更好的生态质量。在迈向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不断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是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深入思考的课题。
在实际行动中,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既需要稳定的发展机制作支撑,又需要完善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作保障;既要破解农业数字技术研发能力薄弱这一主要问题,又要抓住农业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这一重点,系统协同推进,全面提升农业科技引领发展的能力。
健全稳定的农业科技支撑机制。只有健全稳定的农业科技支撑机制,才能更好推动农业创新基地平台落地、提升农业数字技术创新水平、加速农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在这一过程中,要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使其更多投向农业数字技术创新等领域,为农业数字技术原始创新提供资金保障;鼓励和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农业数字技术、农业数字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押物的信贷活动,提升农业数字技术创新活动的融资能力;积极探索适合农业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税收管理制度,通过设立农业科技金融资助专项经费、对农业科技型企业实施投资补助等,拓宽农业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通过健全农业科技领域稳定支撑机制,更好提升农业数字技术创新水平,夯实现代农业基础。
增强农业数字技术研发能力。立足现代农业发展新要求,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有利于解决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各种难题。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的关键在于农业数字技术创新,这是基于新一代数字技术的全方位、长时期、革命性的农业技术变革,其核心在于增强农业数字技术研发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具体推进中,可以农村“新基建”为契机,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等新兴共性关键技术,推动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方面、经营方面、管理方面的创新、融合应用与发展,实现更大范围、更多领域农业数字技术发展。例如,全面推动农业生产设施、农业机械设备数字化改造升级,提高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提高农业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方面的应用能力,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有效提升;充分利用农业数据平台,实现土壤、气象、水文、肥力、育种、灌溉等数据在农业经营中的采集、流通与应用,统筹农业数据驱动、农业数据集成、农业数据整合,加快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数字化转型;提高农业数字技术标准供给能力,通过快速制定农业数字技术关键共性标准、关键流通标准等,进一步推动农业技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运用与实践。
推进农业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要保障农业科技行动顺利开展,必须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持续夯实农村和偏远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要加快5G等网络基础设施布设速度,增加网络基础设施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积;另一方面,要建设更为稳定高速的农村教育专网、医疗专网、交通专网等,实现农村地区学校、乡镇卫生院、交通运输部门、物流快递点的互联网稳定快速接入。还要看到,智能终端等设备是农业数据采集、整合、共享、利用的窗口,是查询、了解、掌握农业生产信息、产品供求信息、农业交易信息的载体,要切实加快智能终端设备在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应用普及。例如,开发、升级农村和偏远地区居民更加容易掌握的农业智能手机、农业智能应用程序,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更加精细化,定期与不定期对农村和偏远地区展开智能终端应用知识培训,普及、推广智能终端应用覆盖面、使用深度、数字化程度,提高农村和偏远地区智能终端应用的能力。
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这是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主要举措。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涉及方方面面,既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组建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对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的推进进度、推进方式等进行督导,又要转变农业科技管理模式,激发农业数字技术创新潜力;既要全面推进农业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的农业大数据服务平台,提高农业技术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又要建立健全农业数字技能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途径、提高培训效果,进一步激发并增强农业科技创新活力。
(执笔:任晓刚 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