窥探农机补贴政策调整方向,在“二十大”期间,弯道超车的另辟蹊径

日期: 2022-10-08  来源:大田农社|农机360网 作者:刘文华

 

据了解,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加强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制,做出部署安排。相关文件还指导各省,选择部分本省丘陵山区产业发展急需机具,将补贴额测算比例由30%提升到35%。而且,农业农村部还明确提出,将推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继续向丘陵山区倾斜,优先满足丘陵山区用机需求。

大势所趋,形势使然

农机业内人士都知道,近几年,也就是“十九大”期间,我国的谷物收割机领域,以5-6公斤级喂入量为主。早已不在是“十八大”期间,以2-3公斤喂入量为主战场。还有,最为明显的农机领域,当属轮式拖拉机。放眼望去,不论是马力段,还是整机的体积,都有明显的上升。

当然,这些变化的成因之一,可归功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原来零星分散的小地块,集中连片成大地块,在配套机耕道、灌溉渠等设施,农田更加适合大型农业装备的出入、作业等操作。在节约多项成本的同时,降低人们的劳动强度。可以说在节本、增效、创收等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不过,众所周知,我国幅员辽阔,多种地形地貌并存。除了平坦、广阔的平原,还有丘陵、山区等地貌。其适宜耕种的面积总和,以及在此类地形创造的价值,都不容小觑。尤其是在当今的国际局势动荡的情况下,更要充分利用每一寸耕地,尽可能多产粮,正所谓“手有余粮,心里不慌”,才能“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两条腿走路,稳步推进

顺理成章,提升耕地集中连片地区机械化水平的同时,不忘提升尚未、不宜、不易集中成片的丘陵、山区等地机械化水平,可说是“两条腿走路”的稳步措施。因此,从国家顶层规划的“中央一号文件”开始,到农财两部的农机补贴政策资金倾斜,以及省市县各级相关部门的具体执行,自上而下的一系列政策方针指引,都是“有的放矢”。

但是,各级管理部门,只能从宏观做出指导,不能微观、具体干预。具体来说,可以提高丘陵山区急需农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这属于“需求侧”的福利。但是,没法强迫厂家研发、生产、销售丘陵山区急需的农机具,这属于“供给侧”的独立自主经营。

以至于《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年42号)明确要求,发展适应小农生产、丘陵山区作业的小型农机。该《意见》发布至今,小型农机的发展水平,尚未达到大型农机研发的同等新品“数”量、“质”量。

问题客观存在,急需尽快解决

据笔者了解,若单看收获阶段的农机,先看谷物收割机,适于丘陵山区的谷物收割机,当属履带自走式。近些年,此类机型的新品,多是喂入量5-6公斤、乘坐式的机型。很多丘陵、山区的小地块农田,比如梯田等特有田块,几乎没有机耕道,田块转场频繁,大型机操控不便,乘坐式不安全,倒是适合手扶步进式机型。

但是,此类机型很少被列为补贴范围,而且价格对于小农户偏贵,一台机器的价格,可以买好几年的粮食,自家购买使用极其不划算。另据了解,欲购此类机型的小农户,期望的农机价格,大概是万元以内。即便是有此类机型,即便此类机型也列入国家农机补贴范围,恐怕也很难到达这个价位。还有就是此类机型的质量不一,购机者能否收回成本都很难确定。

可圈可点的算是玉米收获机领域。在“十九大”期间,部分农机厂家,将适于丘陵山区通行的履带式,和玉米收获机械进行结合,组合成履带式玉米收获机,不仅受到农户的广泛认可,还成功进入国家农机补贴范围,成为丘陵山区农户的福音。

多措并举方能解决棘手问题

不得不承认那句古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趋利避害,是个人、机构组织、经营主体的正常心理。小机型的价格普遍偏低,但是研发成本、生产成本、原材料成本、物流成本、人工成本等不容忽视,利润一般不会很高。

反而是大机型的高价格,以及不菲的利润,更加吸引农机厂家。因此,国内一、二线知名大牌农机厂家,很少涉足小机型。但是,相关人才却往往集中在一、二线农机厂家。如此一来,走路的“两条腿”,可能就稍有“畸形”,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正如上文所说,政策不能微观、具体干预知名农机厂家的经营方向。而且作为农业装备的主管部门,仅能在农业相关领域进行指导,难以触及与农机厂家息息相关的税务优惠、人才引进、科创奖励等方面。但是,如果不出意外,这些方面,在“二十大”前期,都会有各部门间的建议、协调。值此机会,丘陵山区急需的农机具,新品研发鼓励奖励、列入补贴范围等事项,或许会有更全面、细化的部署安排。

农机产品的“两极化”发展,或是“哑铃型”齐头并进,是每个农机厂家自主经营后,形成的整个农机市场趋势。政策方针必定会指引出大方向,并对紧随指引的个体进行鼓励、扶持。这样才能使得农机市场趋势,尽量向“需求侧”靠拢、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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