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是一个国家行稳致远的基石,而种粮农民能否获得稳定合理的收入,是粮食之基能否牢固的关键。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一定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在给安徽省太和县种粮大户徐淙祥的回信中,总书记特别指出,这些年,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举措,就是要让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就是要让种粮农民有钱挣、得实惠,日子越过越好。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了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之间存在的深刻辩证关系,更体现出大国领袖尊农、爱农的深切情怀。
对于我们这样的大国,粮食安全是政治问题、底线问题。要确保14亿人口的饭碗端得牢,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哪样都不能少。但田要靠人耕,种要有人播,种植技术和农业机械都需要人来操作,归根到底,“人”才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因素。农民愿不愿意种粮、愿意种多少粮、愿花多少心思在上面,关键要看种粮能给农民带来多少收益。
总体而言,当前我国种粮比较效益还不高。据国家统计局2022年5月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亩均种粮收益为824元(未减去地租、自有劳动力成本),是2017年以来的最高水平。也就是说,一个耕种了10亩粮食作物的农民,在风调雨顺的前提下,种粮年收益大约也就是8000多元,这个收入既超不过一亩蔬菜的年收益,也抵不上外出打工两三个月的工资。单个农民如此,粮食主产区亦是如此。为了扛起粮食安全的重责,主产区往往陷入“粮财倒挂”“高产穷县”的困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就是要把粮食增产和种粮农民增收更好地统一起来,把主产区扛稳粮食安全责任与区域经济发展统一起来,既要辅之以义,更要辅之以利。
辅之以利,就要强化政策保障,让农民种粮“挣钱得利”。近些年来,我国坚持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价格水平,稳住了农民种粮收益预期,已成为广大种粮农民的“定心丸”。但光靠政策托底的空间有限,还需要在降低农民种粮成本和风险损失上下功夫。我们的种粮补贴政策在不断调整优化,农资保供稳价机制在帮助农民应对市场波动、稳定种粮收益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要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越来越完善。下一步,要注重政策实施的精准度,确保种粮农民和粮食主产区的农业补贴、财政资金、金融政策支持精准到位,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辅之以利,就要强化服务,解决农民种粮的后顾之忧。人多地少、大国小农是我们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农情。户均不过十来亩、人手不过一两个,小农生产往往面临“种不好”“种起来不划算”等多种问题。要解决农民种粮的后顾之忧,就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培育各类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种粮农户提供生产、烘干、收购、储运和销售等全链条服务,在农民干不了的环节多着力。这样既不切断农民与土地的联系,还解决了农民种粮、晒粮、储粮和卖粮方面的现实问题,让农民心无旁骛,放心省心。在实现粮食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生产的同时,也推动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辅之以利,还要加快建立粮食产销区的利益协同机制,让种粮农民和主产区分享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红利。粮食是大田作物,初级产品的效益空间有限。但粮食的产业链条很长,收储、烘干、流通、销售、精深加工,每一步都有相应的利润空间。粮食主产区往往因为工业条件、资金力量不足,在粮食后续收储加工环节获利不足。保障粮食安全,主产区和产销平衡区、主销区要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建立产销区互相配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协同机制,引导主销区主动参与主产区粮食生产基地、仓储设施、加工园区、网络营销、物流运输建设,变“供需合作”为“供应链合作”。支持主产区的粮食加工企业向现代食品产业延伸,将粮食原料产品价值提升为现代食品价值,让农民和主产区不仅可以获得种植收益,更要参与到现代化粮食产业链的利益分配格局中,享受发展红利。
此外,提高种粮效益也不妨“跳出种粮抓种粮”,比如通过创新耕作模式,允许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探索“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或“稻鱼”“稻虾”综合种养等生产模式,既保证良田种粮,也可以利用先进的种养技术实现精耕细作、多重产出。让土地上的作物真正实现高收益,农民挑起“金扁担”。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正是麦熟时节,期盼国家的“米袋子”和种粮农民的“钱袋子”能一起鼓起来。我们要时刻谨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发展可期,方能把握粮食安全的行稳致远,把中国饭碗牢牢端在中国人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