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积极培育新型农机科技示范主体为振兴乡村经济服务

日期: 2018-03-01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振兴乡村经济发展,通化县农机服务中心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培育农机科技示范主体,为乡村经济服务。

一、组织农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到全县各乡镇、村屯调查了解新型农机科技示范户基本情况,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育计划。

二、全县选出35名农机化技术骨干做为农机技术指导员。选出148户新型农机科技示范主体做为培育对象。每名农机技术指导员负责3-5户农机科技示范主体,长期进行入户指导,跟踪服务。

三、国家和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优惠政策向新型农机科技示范主体倾斜。积极组织水田达到1200亩以上;旱田达到1500亩以上的新型农机科技示范主体向吉林省农委申报型新农机经营主体补贴。

四、积极组织新型农机科技示范主体申报保护性耕作、机械化高效植保作业补贴。

五、组织新型农机科技示范主体开展农机化新技术培训,参加农机化示范基地现场作业观摩活动。

六、发挥新新农机科技示范主体带动作业,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示范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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