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一个要求”“八个不得”

通化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一个要求”“八个不得”

日期: 2013-04-01  来源:通化县农机服务中心

一、“一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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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个不得”


1、不得指定经销商;


2、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


3、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支持和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


4、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


5、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


6、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


7、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


8、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和订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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