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平城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

日期: 2017-07-21  来源:四平市农委农机科  作者:四平市农委、四平市财政局


2017年四平城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

铁东区、铁西区农林水利局、财政局;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农机、财政管理部门:

  四平城区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17]6号)执行。结合2016年四平城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和工作实际,在《2015-2017四平城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四农财联字[2015]6号)总体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做出如下调整。

  一、补贴原则

  实施敞开式普惠补贴,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凡是按照补贴政策购置农机,自主申请后均可据实享受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二、补贴对象

  户口在四平城区(铁东区、铁西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的农民;在四平城区注册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生产企业)。

  三、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在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基础上,将马铃薯播种机和收获机、花生收获机和剥壳机纳入补贴范围。调整后的补贴机具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等9大类26个品目。根据农机化发展需求,全省拖拉机购置补贴范围,由购置40马力(含40马力)以上给予补贴,调整为购置30马力(含30马力)以上给予补贴。补贴机具额度参见《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附件3“吉林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四、补贴机具数量

  农民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购买机具均无数量限制,对今年购置且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农机具,在补贴实施年度内经核实确认,均可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并享受购置补贴。

  五、补贴操作时间

  2017年度四平城区补贴操作时间为6月30日起到11月30日止,在2017年11月30日后,不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核实确认手续。

  六、操作程序

  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补贴对象可在吉林省境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

  1、报名登记。补贴对象凭户口本、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经营执照)、直补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开户行许可)到所在区农机管理部门报名登记。

  2、机具核验。补贴对象在购机后,补贴对象本人(合作社法人)凭新购置的机具、购机发票、合格证、身份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经营执照)等有关材料,到所在区农机管理部门指定地点,由区农机管理部门和区财政局一同对补贴对象身份及所购机具进行确认及核验,区农机管理部门将“人机合照”传至市农委农机科。

  3、信息录入。机具核验后,各区补贴对象本人(合作社法人)凭购机发票、合格证、户口本、身份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经营执照)、直补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开户行许可)等有关材料,到市农委农机科办理补贴信息采集录入,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4、信息公示。市农委农机科统一汇总“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分批次在四平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示。

  5、补贴审批。各区农机管理部门和区财政局负责补贴审批,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6、申请结算。各区农机管理部门和区财政局于每月未向市农委、市财政局申请结算,将结算报告、结算明细表、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市农委农机科。市农委农机科汇总后,统一提交市财政局结算,每月结算一批。

  7、补贴兑付。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款。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2015-2017四平城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四农财联字[2015]6号)执行。

 

           

 四平市农业委员会    四平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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