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山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白山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4-09-03  来源:白山市农业委员会 农机科





                    白山农机字【2014】3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按照《吉林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白山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白山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白山市农业委员会
                                二0一四年九月一日



                 白山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
  按照吉林省农委吉农办通[2014]13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白山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定于2014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业部和省农委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严格履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二)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已实行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未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等。
  (五)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等。
  (六)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农机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督管理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上旬)。
  1.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做出部署。
  2.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积极督导当地农机监理部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3.组织各部门和农机大户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立即整改,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
  1. 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内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一进行消账整改,严禁“挂账”、“瞒账”,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2.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相互监督、相互督查工作机制,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要紧盯到底,整改不完毕,行动不收兵。
  3.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专项行动工作组,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0月下旬—12月初)。
  1.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在专项行动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进行过整改的单位要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市农委随机对2—3个县(市、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进一步夯实打非治违工作成效,保障和维护好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四、工作总结
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针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组织互学互鉴,对扎实做好今后的打非治违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报送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市农业委员会成立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姜国君 市农委副主任
  副组长: 刘方民 市农委农机管理科科长
  办公室主任:徐福山 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成 员: 公卫良 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外勤科科长
  王树仁 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考研科科长
  侯晓榆 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外勤科科长
  联系人: 公卫良 电话:0439-508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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