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 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

浑江农牧发〔2018〕65号

日期: 2018-06-22  来源: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目标、保障粮食生产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需求为重点及提升关键环节、发展短板、薄弱地区生产机械化水平为基本要求,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解决农业机械化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进普惠共享,继续实施敞开普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农民群众普遍享受政策红利;推动科技创新,推广绿色生态、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机化技术和农业机械,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 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 补贴实施方式
  全区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的补贴操作方式,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补贴工作。补贴资金实行全区总量控制,动态调剂管理,据实结算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年度结余资金连续滚动使用,满足购机需求。
三、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机具种类。按照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确定我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26个小类47个品目。 
  (二)补贴机具产品。补贴机具必须是吉林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铭牌必须采用金属材质、铆接在机具固定位置、固定可靠并不易脱落或更换。铭牌要字迹清晰,不得采用手写方式标注铭牌内容。其单机产品标注的产品名称、型号和发动机编号(没有动力的不需标注)、产品架号、出厂编号应当是唯一的。发动机编号、产品架号、出厂编号须用钢(铸、刻)印等方式固化并清晰易辨、 规范完整、没有涂改及能够拓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还必须按 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规定,打印发动机型号和发动机出厂编号。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补贴机具资格。凡在我省补贴范围内的机具产品均可享受我省补贴政策。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补贴标准。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吉林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全省对同一种类、同一档次补贴产品实行统一补贴标准。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 30%。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12万元;100 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 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15 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25 万元。 
  (三)新型主体机具建设资金。对全区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机具建设资金以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补贴额为标准实施,具体办法按《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方案》执行。 
(四)补贴机具数量。我区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全部敞开补贴,购机者可以根据自身生产需要购置。
  五、办补时间和相关要求 
  (一)补贴办理时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时间,以年度为单位,实行全年办理。每年补贴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 12 月 15 日。 在当年补贴截止时间后,不对当年购置机具办理购机补贴核实确认手续。下年原则上不对上年购置的未办理补贴核实确认手续的购置机具实施补贴。 
  (二)机具补贴时限。申请办理补贴的机具,应当为当年新购置机具。其补贴资格为当年购置、当年办理、当年有效。为满足购机者生产需要,对当年购置且已投入生产应用的补贴机具,给予办理补贴。 
  (三)补贴申领时间。购置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没有兑现补贴的,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其补贴额按照购置当年的补贴额补贴。 
  六、特别事项和管理要求 
  (一)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补贴机具,要先行办理牌照,后再办理补贴,也可在办理牌照过程中一并核验办理补贴。 
  (二)对安装类、设施类等其他补贴机具。对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畜牧机械、基本农田建设机械及微耕机、田园管理机等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三)敞开补贴机具核验。对个人当年购置机具数量 3 台及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当年购置机具数量 6 台及以上的,要根据购机者购置补贴机具的数量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是否与其生产实际需要相符合、是否与其实际购机能力相匹配三个方面进行核查,对购置补贴机具的数量,超出其经营规模、生产实际需要、实际购置能力的,可在其说明购置补贴机具数量使用情况并进行考核后确定补贴数量,也可在其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要求,做好管理。
  七、补贴操作流程按照“自主购机、自愿申请、据实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流程实施补贴。 
  (一)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按照公布信息自主选机购机, 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二)补贴资金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实行依据申请补贴制度。 购机者享受补贴政策要自主向当地乡镇农机站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 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补贴资金兑付。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核验机具,经审核通过并公示后,由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 
  八、在全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全面推开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支持鼓励通过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农机发〔2017〕22 号)有关要求实施。
  九、工作措施 
  (一)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在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农机部门要确保政策公正公平实施,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廉洁高效规范的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鼓励在购机集中地等开 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与补贴办理机构,要加强工作协调衔接,健全完善科学规范高效补贴办理制度和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区级及镇街农机站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将补贴实施方案下发到乡(镇、街道),宣传到村组,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要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栏,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公示信息应做到及时、完整和便于查询 。
附: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
                                                                                                                                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
 
  1.购机补贴对象凭村级相关证明、本人银行卡、身份证、户口(农民合作社、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向镇(街)农机站提出购机补贴申请,镇(街)农机站会同财政所审核其身份和资格。在村委会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
  2.购机补贴对象在购机后年度内,拿当年购置的机具及购机发票、身份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等有关材料,到浑江区农机总站、财政局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3.区农机总站和区财政局对补贴对象身份及所购机具进行确认及核实,向补贴对象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农民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农机总站和区财政局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区农机总站向区财政局报结算申请,区财政局组织镇(街)财政所通过“一卡通”向其兑付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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