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13-05-22  来源:白山市农业委员会 农机科李贡英 
            白山农机字[2011]4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机局: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严肃农机补贴政策实施纪律,把国家惠农政策真正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农民手中,根据《2011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及《吉林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的要求,近期市农委将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对中央、省有关政策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对农民购机自主权落实情况。
  2、对确定补贴对象工作情况。  
  (二)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
  1、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五项制度” 即补贴机具实行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制、受益实行公示制、管理实行监督制、绩效实行考核制的落实情况。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依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种类、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结算方式、结算进度以及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等,严防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以及暗箱操作、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3、有关纪律要求落实情况。按照近年来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管理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八个不得”、“四个严禁”等纪律要求落实情况。
  4、农机购机补贴购置责任书落实情况。
  5、机械深松整地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方式
  1、监督检查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
  2、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同时采取电话抽查等方式,监督机具和政策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农委,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总体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政策取向进行宏观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农机补贴政策持续有效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三、监督检查时间
  1、自查阶段(8月中旬-9月中旬);
  2、监督检查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政策实施的重要内容,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机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迅速行动,落实责任。各地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开展自查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把自查工作做实、做细,确保自查质量。要落实工作责任制,行政一把手要负总责,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不利影响,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3、各县(市)区要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与9月30日前报市农委农机科。收件人:李贡英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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