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农机局大张旗鼓宣传《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大安市农机局大张旗鼓宣传《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日期: 2007-01-09  来源:大安市农机局 张喜雨

  《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对农机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此我局首先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条例,要求每名干部对主要内容熟读熟知,运用自如。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搞好宣传工作。12月26日,系统内40多名干部走上街头发放传单和条例手册,并在传单和条例手册的醒目位置标注了对广大农用车驾驶员的提示和举报电话。在市政府门前挂上过街横幅,出动宣传车4台,在市区和各乡镇广泛宣传。聘请了秧歌队演出,扩大宣传面。同时把这些做法通过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另外由农机监理站副站长录制了新条例专题电视讲座,使《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在我市范围内得到很好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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