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农机监理站业务受理范围

临江市农机监理站业务受理范围

日期: 2014-07-09  来源:

临江市农机监理站业务受理范围


一、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
1.注册登记。初次申领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
2.年度检验。领取牌证的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应当依法每年接受一次安全性能的技术检验。
3.变更登记。拖拉机变更机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机身(底盘)、更换挂车、质量问题更换整机、住所迁移办理变更登记。
4.转移登记。拖拉机所有权发生转移,应申请转移登记。
5.注销登记。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申请注销登记。
6.补领换领。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丢失或者损毁,应及时申请补领或换领。
二、拖拉机驾驶员
1.申请、考试、发证。初次申请拖拉机驾驶证或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向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农机监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凭培训机构培训证明安排考试,合格后核发拖拉机驾驶证。
2.驾驶证审验。拖拉机驾驶证有效期为六年,到期需审验换发驾驶证。年满60周岁的,每年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3.换证、补证。拖拉机驾驶证到期、损毁、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申请换证;拖拉机驾驶证遗失的应申请补证。
4.拖拉机驾驶人住所迁出辖区。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