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农机监理站工作制度

临江市农机监理站工作制度

日期: 2014-07-09  来源:

临江市农机监理站工作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
三、责任追究制
四、限时办结制
五、文明办公制



一、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 为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结合我站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对来监理站咨询、办事、来访的外来人员最先询问到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为其办理或引导办理有关工作事宜。其中,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人。
首问人的责任就是对自己最先接待的群众提出的问题负有解答、办理或引导办理的责任。
第三条 每个干部职工都要当好首问人,方便基层,服务群众,维护农机监理部门良好形象。
第四条 首问人对接待外来服务对象要做到语言文明、热情礼貌、态度诚恳、有问必答,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搪塞、拖办或拒绝办理,不能在接待时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
第五条 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问人要做到按规定程序办理。一次可以办妥的,不让服务对象来第二次;对因手续不全等原因暂时不能办理的,要向对方讲明理由和注意的事项;对不符合政策和规定的事项,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条 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人要向服务对象讲清办事的具体岗位及其所在位置或联系方式等。
第七条 对因特殊原因在节假日或休息日来办事的服务对象,任何人不得怠慢,要问明情况。尽力帮助联系或办理有关事宜。


二、一次性告知制
第一条 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程序、条件、数量、时限、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服务制度。  
第二条 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农机监理事项,在职责范围内,承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资料,对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承办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资料。
第三条 服务对象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后,承办人应按限时办结制要求予以办理。
第四条 遇到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有关规定没明确的,承办人员应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即时告知当事人。  
第五条 服务对象电话咨询有关农机监理业务办理事宜时,承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手续、材料、程序和受理时限。


三、责 任 追 究 制
农机监理业务的相关岗位责任人如有下列行为的,监理机构将根据故意或过失、危害后果和影响大小等实际情况,做出书面告诫、通报批评、减发或停发相关福利待遇、取消一定期限内评比先进的资格、暂扣或吊销行政执法证、责令离岗培训、行政处分、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导致执法过错的,依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责任。
1、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按业务规范办理业务,不按时限办理,贻误工作的。
2、不正确执行或拖延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的,造成不良影响的。
3、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不符合农机监理行政许可的事项给予行政许可的。
5、利用职权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吃拿卡要报”,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6、其它损害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的。


四、限时办结制
根据审批事项的繁简程度,办事人员要对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限是内办结,保证办事人快速及时办理。


五、文明办公制
第一条 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坚持“礼貌用语”, 严格遵守语言行为规范,坚持使用“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日常文明礼貌用语。在接打接电话时,首先要问候“您好”,并对电话中询问的问题要给予热情、清晰、准确的答复。
第二条 热情接待客人,热情受理电话,热情解释政策,热情服务指导 。
第三条 坚决克服态度冷淡,简单生硬,服务缺乏热情,缺乏耐心,缺乏礼貌的现象;坚决克服应付、对付的不负责任的态度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的现象。
第四条 能办的事情要及时办,大事小事要认真办,份外的事情要协助办,难办的事情要想办法办,保证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文明城市建设服务。
第五条 上班不迟到早退、工作不拖拉推诿、上班不闲逛聊天、不随手乱丢废弃物,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
第六条 爱护公物 ,爱护环境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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