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家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机具种类有了新的变化,在补贴方式上试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针对调整变化情况,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省制定的有关实施办法及操作要求办事,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购置适合本地作业的先进农业机械,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
一、完成情况
2015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50万元。截止到11月16日,共补贴农机具16台,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35万元(含2014年结余资金0.35万元)。其中大中型拖拉机9台,玉米收获机7台,受益农民15户。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年初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农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经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报市政府批复后实施。并组织乡镇站、监理站工作人员召开了全市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座谈会,会上下发了警示教育材料,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解读,对补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进行了重点说明。
(二)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临江市农机化信息网站信息平台的作用,特别是发挥好农机购置补贴专栏,集中公开相关信息。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地方,要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要求等信息,通过乡镇政务大厅、宣传挂图、村委会大喇叭广播、乡村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公示。由于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缩小,补贴方式和操作办法有了新变化,要跟农民解释清楚,让农民知晓政策和购置补贴程序,调动农民购机的积极性。
(三)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责任制、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制度,不断完善保障机制,规范操作环节。为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市农牧局与相关单位、人员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责任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四)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实施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要做到“三个绝不能”和“八个严禁”。 设立投诉电话,并将电话公诸于众,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举报和投诉,应对投诉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投诉材料要详细记载和保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漏和外借。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入户调查,特别是大型拖拉机及补贴金额较大机具是重点检查对象,电话抽查率达到100%。
(五)认真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与评估工作。市农牧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考核方法和进度,对落实制度建设、部门职责落实、补贴操作实施及资金兑付、政务信息公开公示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保障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农民增产增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秋收季节,一个收割好手一天连割带剥皮最多收一亩地,一亩地人工费120元一天,而且还不好雇人。现在一台2行的玉米收获机,一个拖拉机手一天能收10亩地。农民完成自家的秋收作业后,还能外出创收,一亩地100元,效益十分可观。今年,我市成功引进了首台3行玉米收获机。从近两年购机补贴情况来看,机械收获类机具需求量增长势头迅猛,这充分体现了农民群众对机械化收获的认可。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品牌玉米收获机,大架子号不规范,建议通过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有农民购置玉米收获机,经销商出具的是吉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未见机具发动机号、出厂编号,不符合要求,不予核实。后经农民与经销商协商后,经销商重新出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重点和主要补贴方向
鼓励农机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机联合户购买适合山区作业特点的大中型农机具发展生产。优先保证玉米收获机和大中型拖拉机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