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日期: 2016-11-17  来源:  作者:临江市农机管理总站

  今年,国家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机具种类有了新的变化,在补贴方式上试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针对调整变化情况,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省制定的有关实施办法及操作要求办事,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购置适合本地作业的先进农业机械,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
  一、完成情况
  2016年,截止到11月10日,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7.701万元,补贴农机具28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3台,玉米收获机3台,水稻收获机1台,免耕播种机1台,受益农民28户。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年初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农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经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报市政府批复后实施。并组织乡镇站、监理站工作人员召开了全市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座谈会,会上下发了警示教育材料,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解读,对补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进行了重点说明。
  (二)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临江市农机化信息网站信息平台的作用,特别是发挥好农机购置补贴专栏,集中公开相关信息。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地方,要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要求等信息,通过乡镇政务大厅、宣传挂图、村委会大喇叭广播、乡村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公示。由于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缩小,补贴方式和操作办法有了新变化,要跟农民解释清楚,让农民知晓政策和购置补贴程序,调动农民购机的积极性。
  (三)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责任制、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制度,不断完善保障机制,规范操作环节。为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市农牧局与相关单位、人员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责任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四)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实施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要做到“三个绝不能”和“八个严禁”。 设立投诉电话,并将电话公诸于众,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举报和投诉,应对投诉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投诉材料要详细记载和保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漏和外借。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入户调查,特别是大型拖拉机及补贴金额较大机具是重点检查对象,电话抽查率达到100%。
  (五)认真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与评估工作。市农牧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考核方法和进度,对落实制度建设、部门职责落实、补贴操作实施及资金兑付、政务信息公开公示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保障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农民增产增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个别品牌玉米收获机,大架子号不规范,建议通过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四、2017年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通过各乡镇摸底调查,预计明年落实农机购置资金70万元。并将补贴重点继续向玉米、水稻机收和水稻机插,以及保护性耕作机具倾斜,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提高我市农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促进全程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持续对玉米、水稻机收技术的推广。为购置免耕播种机的农户,提供保护性耕作技术指导服务,保障初期的试验、示范工作,通过组织各乡镇农机站站长和有意愿进行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种植大户,举行现场会的形式,进行有效推广。
                                                     临江市农牧局
                                                    二0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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