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河垦区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制度

日期: 2016-12-28  来源:  作者:辽河垦区农业局

       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管理工作,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依法对存在违反政策规定、违法行政、不当行政以及行政不作为等行为提出的投诉、和举报。涉及农机补贴产品质量投诉的,按国家《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有关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我区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为农机购置补贴投诉人员提供便利。对投诉人员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及时认真处理。
  三、 设立投诉记录簿。受理投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接待来访人员, 倾听并分析所反映的问题,及时与其沟通情况;不得对投诉人员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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