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农机备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8-03-22  来源:珲春市农机局

各乡镇、近海街农机站:
  为切实做好今春农机化生产工作,根据《吉林省农机化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农机备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农机管函[2018]2号)精神,现就今年春耕农机化生产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早宣传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农机维修保养指导与调度统计工作。今年春季气温较往年同期略低,个别地区发生阶段性低温冷害和干旱的可能性极大,春季耕整地和播种作业时间缩短已成必然。根据今春气候特点,各乡镇要做好宣传指导,及早对辖区各项农机化备耕工作进行落实组织和调度统计。
  二、强化政策落实,深入宣传党的惠农强农政策。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订单作业,全程机械化托管作业,着力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
  三、做好技术指导,积极组织农民参加农机技术培训活动。要认真组织好农机具保养、调试和检修,帮助农民解决检修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指导农民科学规范应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四、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通过学习培训、下乡走访等各种机会,向农民普及安全作业常识,不断提高农机手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春季农机安全生产。
  五、做好宣传报道,及时做好春耕备耕生产信息报送工作。请各乡镇及时上报农机备春耕生产的新闻典型和进度动态,并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为备春耕生产营造良好氛围。自4月9日起至春耕生产结束,每周一填报春耕作业进度,并由市农机推广站专人负责通过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全国农机化综合管理”网上直报系统统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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