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农机局百日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 2018-06-12  来源:珲春市农机局

   为深刻吸取“4.29”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农机事故的发生,规范农机经销公司和农机维修网点安全经营,根据《珲春市农业局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珲春市农机局决定从2018年5月至8月,集中3个月时间,联合珲春市公安局、珲春市消防大队和珲春市安监局,在全市开展农机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彻底排查治理农机市场和农机维修网点安全隐患。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严厉打击农机行业非法违法行为,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切实解决农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保障
  为加强农机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珲春市农机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珲春市农机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调度、督查等工作。由市农业局副书记兼农机局局长程明哲同志任组长,统一领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开展全市范围的农机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经销商的经营是否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情况。
(一)集中开展珲春市农机维修网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各农机维修网点,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全面排查治理农机维修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农机维修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农机维修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二)排查农机经销公司的机具仓库、办公场所等设施的安全隐患,要求经销商在销售第一环节就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机手进行安全操作,规范操作,防范农机事故发生。
(三)隐患排查整改监控情况。农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四、实施步骤
  此次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2018年5月3日开始,至2018年8月9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责任落实阶段(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31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开展自查自改,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程、管理制度,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清单。
(二)督查检查阶段(2018年6月1日—2018年7月31日)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认真对农机领域所有企业进行无缝隙、拉网式大排查,重点检查本行业、领域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谁排查、谁治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此次“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9日)。对此次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列出问题台账及整改结果,对于整改不合格的,要明确整改要求,分析存在的问题原因,限期完成整改,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配合,协调行动。各乡镇农机站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宣传部署,密切配合市检查工作组的工作,确保农机安全专项大检查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市乡农机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对照大检查的重点工作内容,深入一线查找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坚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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