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完成公告

日期: 2016-12-01  来源:珲春市农机局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我市资金共计1060.43万元。市政府主管领导要求各相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2016年珲春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利用宣传册、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召开动员大会,认真部署各项实施细则。

  补贴工作自6月13日正式开始实施。按照文件要求,年度资金(2015-2017年)连续滚动使用,实施敞开式(普惠)补贴,满足购机需求。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生产企业)。统一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
  全年共发放补贴机具636台,使用补贴资金953. 889万元,受益户数471户,顺利完成既定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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