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运行内部控制制度

长白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运行内部控制制度

日期: 2018-01-10  来源:  作者:全海月

为了加强我县农业局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内部控制,防止并发现和纠正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管理中的出现各种差错与舞弊,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本县农机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规程做出具体制度。

第一条 县农机管理部门应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加强人员培训和日常监管,按要求公开信息,有效发挥系统作用。

第二条 补贴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管理、专人操作”的原则,根据系统内设立的县级管理员,管理员经授权代表县农机管理部门管理补贴信息系统,管理员应具有一定的政策业务能力和计算机管理水平,责任心强。

第三条 管理员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申请、机具信息录入、核实、结算等工作。

(二)收集上报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省管理员。

第四条 所有用户可依据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变化的需求和工作实际,提出补贴信息系统功能修正和升级等建议。 第五条 应按规定做好网络和设备接入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第六条 管理员和用户应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待办事项,因特殊原因造成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各项业务有效运转。

第七条 补贴信息系统实行用户实名制管理,所有用户均采用实名开通身份和日常操作,实行系统信息查询日志化管理。

第八条 所有用户首次登入使用时应及时修改密码;用户应妥善保管和定期变更登陆账号和密码;严格在权限范围内操作,不得冒用其他用户账号登陆和操作;遵守保密规定,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补贴信息系统,防止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的信息泄露。

第九条 因未按规定操作而发生信息泄露的,相关用户须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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