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长白县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日期: 2018-01-14  来源:  作者:全海月

 今年,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格按照《省农委和省财政厅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以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更加公开透明,补贴程序更加有效到位,补贴实施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为抓手,强化补贴政策的组织与实施。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今年省农委、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3.86万元。实际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446万元,补贴机具7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台,水稻收获机3台,受益农户6户。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基本结束,补贴资金已陆续拨付到农户手中。

 

二、采取主要措施

1)加大政策宣传,扩大补贴政策的影响力。

为了进一步加大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就地让老百姓了解国家政策,我局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农机科技下乡、新机具展示等活动,积极的开展购机补贴宣传。二是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等手段开展全方位报道。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广大农民群众对我县2017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了更深入、全面的了解,提升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透明度。

2)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实处。

农机购置补贴是否规范实施,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充分体现政策实施“公开、公平和公正”。一是要求农民自己申报,不接受农机经销企业办理补贴手续。二是采取“先报先补”的原则。三是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不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四是搞好核查验收工作,组建核查专班,对所有补贴机具都认真核实并编号建档、人机合影等。

3)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政策顺利实施

今年我省全面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为了进一步严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运行。一是要加强工作责任,实行责任倒查。二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三个严禁”、农业部的“八个不得”、“四个禁止”,组建农机购置补贴核查专班,设立农机补贴政策落实举报电话,农机补贴信息实行网上可查,三是严禁生产(经销)企业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操作,对违规操作的经销商,立即停止其补贴产品审核,对参与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及时上报省农机局,停止其补贴产品资格,对参与违规操作的农户,纳入农机补贴“黑名单”,永久取消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是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和直系亲属不得从事补贴农机具经营,农机部门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借农机补贴政策谋取非法利益。

4)抓好补贴机具核查,规范农机市场经营秩序。

为了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平性,同时保证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对今年享受农机补贴机具进行核实,我局采取上门服务的形式,到各个乡镇进行新机具的核查,确保补贴机具真实有效。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省农委下发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农办机[2017]6号)文件要求,我县结合考评指标,实事求是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撰写了自评报告,做好查验核实工作。根据绩效考核要求,我们将2017年度本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和年度内所有购机户(除身份证、银行卡外等涉及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了公告。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会经常下基层,全面了解掌握广大农机户的呼声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全县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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