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州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的有关部署,2015年我市已申报审批保护性耕作技术补贴工作面积为5000亩。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州农机主管部门文件精神为指导,确保我市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推进耕作制度改革,改变因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降低森林防火重大隐患,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最终全面推进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的实施。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在全市实施旱田高标准保护性耕作5000亩,做好农民思想动员工作,逐年以3000亩的速度递增,最终实现无田间焚烧秸秆现象。
三、补贴内容、标准、范围、对象和方式
(一)补贴内容
保护性耕作技术补贴主要针对两种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模式:一是秸秆全覆盖还田纯免耕播种技术模式,二是高留根茬还田纯免耕播种技术模式。
(二)补贴标准
1、技术质量标准:秸秆全覆盖还田模式,以出苗后地表秸秆覆盖率不低于30%为基本要求,低于此标准的一律不给予补贴;高留置根茬还田模式,免耕播种作业时田间留置的根茬平均高度不低于40厘米,出苗后田间仍保留有平均40厘米长度的根茬存在。同时,田间秸秆不得有任何焚烧(燎叶)痕迹和任何形式的根茬粉碎、旋耕、翻耙等破坏耕层土壤墒情的作业痕迹。
2、作业标准:秸秆还田覆盖免耕播种450元/公顷,高留置根茬300元/公顷。已出苗后封垄前检查验收合格面积为补贴面积依据。
(三)补贴范围
全市8个镇凡是应用上述技术并验收合格的地块,均可享受技术作业补贴。
(四)补贴对象
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为开展上述技术作业的机具所有者,或接受作业服务的农户。前者应根据当地市场收费价格,收取扣除获得的作业补贴资金额度的差价款;后者应按照当地市场收费价格全额缴纳作业费用,然后在获得作业补贴资金。具体补贴对象由当地自行确定。
(五)补贴方式
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进行,及各地按照上述技术内容、质量标准,对技术实施地块进行检查验收、核准应用的技术模式和实际作业面积及拟给予的补贴资金额度,在公示7日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打入补贴对象的“直补卡”,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技术补贴资金。
四、检查验收
(一)组织申报
各镇根据当地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模式的农户进行逐一咨询,凡需要实施此项技术的均可申报。各镇农机管理部门主要针对拥有实施免耕播种机播种的农户,主要将补贴给予拥有机具户,对于租用、借用等无法分清者不予以补贴。
(二)村级初检
作业完成后,村委会组织质量检测人员(或联合农户)逐地块检验深松作业质量,在确认质量合格,面积准确后,经过7日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在《保护性耕作作业验收单》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分别上报乡农机站和财政所备案。
(三)镇级复检
由镇政府组织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对各村上报的地块情况进行全面复检,对所复检地块必须有照片凭证,在确认质量合格,面积准确,作业机具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填写《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资金明细表》,由相关参检部门签字,镇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分别上报市农机(农业)、财政部门备案。
(四)市级抽检
由市政府组织农机、财政和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对各镇地块情况进行抽检,抽检方式和抽检面积由各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定。但是,作业方给自己农田作业的、作业量大和有举报线索或有疑问的必须抽检,要做到实施区每镇必须抽检到。抽检结束后,抽检结果要逐级反馈到村里公示(或在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报《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资金汇总表》。
为了及时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各镇可以边作业边检查验收,也可以实行市、镇联合,或者镇、村联合检查,具体检查验收形式由各镇自定。
(五)兑付补贴资金
根据各镇完成情况和省农委审核验收结果,将补贴资金逐级下拨到镇财政所,镇财政所根据《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资金明细表》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兑付给补贴对象。一年内对于进行深松整地与保护性耕作技术两项补贴不能兼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镇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的行政推力,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我市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为组长,市农业、财政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管理总站。
(二)强化组织,确保质量
各镇要精心组织此项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满足购买大型拖拉机及配套免耕播种机的农户需求;要积极支持整乡整村整屯推进,大面积连片开展作业;要加强对实施主体(农机手和质量检测人员)的培训,通过整合“阳光工程”项目,积极开展作业规范,机具操作技能,维修保养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培训,切实提高农机手操作技能和质量检验人员的质检水平;要加强技术指导,农机技术人员要深入基层,对机车实行技术包保,跟踪机车作业,确保保护性耕作作业质量。严格按照省农委要求对于覆盖少于30%或已经进行焚烧、发现存有燎痕的一律不予以补贴。
(三)强化监管,健全机制
实施补贴工作,政策性强,操作环节多,工作任务重,要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确保作业质量和补贴资金安全。要严格检查验收制度,要严格补贴资金监管制度,补贴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和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贴资金行为。对发现以上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农机(农业)和财政部门要设立监督电话,不定期开展工作程序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公开透明
要加强对保护性耕作作业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农机化信息网等媒介广泛宣传保护性耕作优越性,宣传开展此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搞好此项作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还要大力宣传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程序、操作办法,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质量要求及要达到的技术效果,要将享受补贴的面积、补贴对象、补贴资金额度等相关信息,通过有关媒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让补贴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和龙市农业局
2015年4月2日
2015年和龙市保护性耕作技术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龙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贤春 市农业局局长
李 延 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承浩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增旭 市农业局农业机械管理总站站长
李永钊 市财政局农财科科员
崔松天 东城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高 飞 头道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刘晓华 西城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崔 宪 八家子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花雨亭 福洞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金日权 龙城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金 哲 南坪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李 文 崇善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农机管理总站,联系电话:4262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