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日期: 2004-11-05  来源:太原农经信息网


  一、概述
  <一>、总体陈述
  本规划所指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是以县及县以下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以村级农业科技组织和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依托,农业科研、教育、开发等单位和农业企业广泛参与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它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农业综合执法服务网络是由县(市)区各级综合执法队伍构成的执法体系。规划依托“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功能提升”、“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销服务网建设”、“农业综合执法服务基本设施建设”五个建设项目,突出“提升强化区域公益性服务功能,创新搞活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延伸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重点,用7年左右的时间构建一个上下贯连,分工明确,功能齐全,运行有序、结构开放的基层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和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基层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以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技术的推广和示范工作,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以技术为载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网络既能体现强化区域性服务功能,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扩大社会化服务范围的要求,又能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主导产业、区域优势产业发展要求,成为承担农业重大技术和先进装备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动植物病虫害及农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包括动物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疫、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以及农业公共信息咨询服务和农民公共培训教育等公益性职能,又能够行使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的农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职能;还要通过发展经营性服务,组建各类农业科技服务实体、农产品销售服务组织和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切实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综合服务。通过建设,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真正成为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成为农民和基层干部了解接受农业新技术的主要渠道;成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农业和粮食安全,促进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完善综合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规范、高效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法律保证。
  <二>、建设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网络的战略意义
  农民生产和农业发展所需的公益性服务必须由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承担,而其它单位和组织提供的一般性技术服务,受制于农民分散和农业低效,其供给不能满足农民的正常需求。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在我国农业发展一头是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一头是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农业经营体制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建设是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实现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建设可以满足农业结构调整目标的多样性需求和结构调整范围的广泛性需求,可根据市场需要组织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与规模化经营,培训农民掌握新技术与新技能,帮助农民降低生产成本与经营风险,可以强化农技推广部门的公益性职能,利用其工作优势加强对产地环境的监控,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对生产过程中安全技术的推广指导,提高农药、化肥、水资源等的利用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耕地的可持续有效利用。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建设是应对入世挑战的重要措施。入世后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农产品竞争的背后是农产品生产体系和流通体系的竞争,更是政府对农业支持保护和管理体系的竞争。WTO农业协议明确规定:“农业科技人员和生产操作培训,包括建设培训教育设施;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如向生产者和加工者提供生产技术,传播信息和研究成果等均为世贸组织规划中的“绿箱”政策范围,各成员方可利用财政或公共基金无限制地予以支持。显然,政府通过加大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建设的投入,可达到支持和保护农业的目的。通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的建设,广泛整合服务资源,使之尽快建立适应市场化、全球化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运行机制,抢占服务市场,增强服务能力,对抗御外来服务冲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建设的条件和基础
  经过新中国成立后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市建立了从市到乡的三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县、乡两级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网络逐渐成为整个推广服务体系的中坚力量,到2004年初,全市种植业、畜牧业两个系统共有推广机构155个,其中县级推广机构17个,乡级126个,共有农技推广人员815人,共中县级农技推广人员249人,乡级农技推广人员396人。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在县级形成了“龙头”——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畜牧兽医防治站,它是学科比较齐全,功能完善,组织比较健全,有配套设施,能独立开展工作的业务实体,初步具备集执法、试验、示范、培训、推广、经营“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乡一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通过“三定 ”工作逐步向标准化方向发展。此外,村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建设也有了一定的发展,村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和农民经济人队伍为农民提供从种到收,从养殖到加工的一条龙系列化服务。在财政经费不能保障基本农技推广经费的情况下,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网络特别是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在“立足推广搞经营,搞好经营促推广”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技术推广服务的新形式,逐渐完善了适合农业家庭经营体制的推广方法,如立项实施推广项目;开展农业技术示范培训;开展技物结合的配套服务;实行农业技术承包等。近年来通过计算机、服务农民热线电话等信息网络开展咨询服务和利用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进行知识讲座等推广方法,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中被广泛应用,长期以来,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推广新技术为天职,为农产品供求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做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农业发展靠科技,科技推广靠体系。
  我市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新阶段农业发展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在组织、功能、设施、机制和人员素质等建设方面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首先是长期以来,对乡镇以下农技推广服务组织的建设和发展重视不够,农技服务网络在村级形成断层,致使农业科技成果在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过程中出“棚架”;二是服务功能不全,国际农业推广服务体系,大多是强调以“人”为本,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核心,基本职能包括农业生产与经营、农村生活与发展等的全过程服务,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们的农技推广服务强调“物”的推广,注重的是产中技术指导,农技推广服务组织与农业科研、教育单位的合作机制不够明晰,与供销、内外贸、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合作机制没有形成,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网络的市场化服务功能薄弱,难以满足农民对服务多样化的需要;三是服务设施落后,很多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在建设时就配套不够,至今设施老化,设备过时,服务功能下降。我市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有很大一部分缺少开展正常工作必需的仪器设备、试验示范基地和培训场所,有些乡镇农技人员开展工作仍然依靠眼看、手摸等传统方式,推广手段落后,难以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和农民的需求;四是经费保障不力,据初步统计,乡镇农技人员中工资由县级财政拨付的占总人数的24%,县、乡两级负担的占54%,自筹解决的占22%,而开展业务的经费几乎没有;五是人员素质不高,在乡镇农技推广人员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占64.9%,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占74.6%,这一比例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80%的要求。由于财政投入不足等原因,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素质难以得到提高,编制内农技人员参加培训的机会很少,每年能接受3个月以上培训的人员几乎为零;六是法制建设滞后。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法》于1993年颁布实施,为我国农业和农技推广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地方人大颁布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显得很不适应,执法主体、推广机构的职能任务,保障措施和违法处罚条款等内容都不明确,因此,农业技术推广的法律地位没有得到真正的确立,农技推广行为和农技推广人员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服务功能弱化,服务方式落后,服务水平下降,严重地影响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的发挥,因而很有必要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建设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力举措。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建设是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服务网络,提升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机制,以更好地适应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因此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基础坚实。
  我市农业执法部门的执法条件、执法手段等基础设施简陋、落后和严重短缺,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服务好“三农”,加强和完善队伍建设已迫在眉睫。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着眼于实现“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目标,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农业执法服务体系的实际,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改革创新、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等措施的综合运用,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密切配合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建立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以专业经济部门为依托,以集体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综合性服务与专业性服务相结合,多种经济成分、多渠道、多层次的新型基层农业推广服务网络,为发展高效、优质、高产、生态、安全农业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建设和农业执法服务基本设施建设将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立足市情,突出重点,要强化和提升县级公益性服务功能,创新和搞活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延伸和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建设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二是政府主导,多元推动,要在各级政府投资主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农业服务组织,形成国家有关部门、集体或合作经济组织、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和各种经济联合体多元推动机制,建立一种多经济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三是要明确定位,分工合作。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柱,以效益为中心,县、乡、村进行必要的分工,逐步形成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农技服务网络。四是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从实际出发,探索和形成适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服务组织和服务方式,循序渐进,逐步健全,不断完善。在同一地区内允许有不同的服务组织和服务方式存在,努力建设一个适合本地生产力发展水平、多样化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向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
  三、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建设规划
  <一>、2004——2010年总体发展目标
  经过7年左右的建设,构建一个以市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教育单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广泛参与,上下连贯,分工明确,功能齐全,运行有序,结构开放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这一网络将结合我市三区一带发展的战略思路,既能体现强化区域性服务功能,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扩大社会化服务范围的要求,又能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主导产业、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需要,成为承担农业重大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动植物病虫害及农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疫、咨询培训、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以及农业公共信息服务等公益性职能;又能够接受、行使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的农业执法和行政管理职能,通过发展经营性服务,组建各类农业科技服务实体,农产品销售服务组织和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切实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综合服务。
  <二>、建设项目及内容
  1、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功能提升项目。提升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功能,改革县级农技推广机构,创建县以下区域县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以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在县域范围内形成新型的技术扩散网络,开展关键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提升灾害预警和质量控制功能,通过设备配套、升级和技术创新,准确地监测动植物疫情、病虫害及其它灾害发生动态,准确掌握土壤性状、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兽药、药械等生资质量,动植物生产状况,有效地指导农民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畜禽产品生产,提升农业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和推广培训功能,通过信息服务设施和培训场所建设,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收集处理农业技术、政策、市场等各类信息的能力和培训能力,使先进的农业技术更快更好地推广到千家万户,项目建设,县级以强化检验监测功能,灾害预警功能,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功能等为主,县以下主要以建设区域性推广站(或中心乡镇站)为主,提升技术推广功能、灾害控制功能、生产指导服务功能和农民科技培训功能。2004——2010年,7年期间种植业和畜牧业推广系统分别选择清徐、阳曲、古交、娄烦、小店、尖草坪等6个县(市、区)其中每个县(市、区)选择3——6个区域站(或中心镇站)以及晋源、杏花岭、万柏林、迎泽等4个区,其中每个区选择1——3个区域站(或中心乡镇站)对已有建设基础和规模进行改造和扩充完善。
  检验化验与监测。县级农技推广机构在原有检验用房的基础上,配备种子检验、土壤肥料化验、植物病虫害检测、作作营养诊断、疫病诊断、饲料、兽药检验、农畜产品检验等仪器设备。无基础设施的县(区)需新建600平方米的检验化验用房;新建的区域站(或中心站)按需建设200平方米的化验室,配备比较简单实用的仪器设备。
  信息咨询服务和培训设施。县级农技推广机构要配备信息收集、处理、传播设备和设施,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和推广专用车等。无基础的县(区)需新建400平方米的培训用房;新建区域站(或中心乡镇站)可按需建设培训用房100平方米,包括培训教室、会议室、配备电教设备、培训桌椅等,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每年按20%的比例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和工作能力。
  试验示范基地。县级主要在原试验示范基地基础上配套完善设施,增强关键技术的引进和开发功能;新建区域站(或中心乡镇站)可建设30——50亩试验基地,引进新技术、试验、示范和病虫观测等。
  2、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场是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依托,以种养业为基础,以一定规模和相对稳定的土地场所,以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优良种苗繁育、实用技术培训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按照中发[2000]3号和中发[2001]2号文件精神,至2010年在全市的10个县(市、区)建设若干个符合标准的农业科技示范场。示范场要求土地集中连片,不少于50亩,并保持20年以上。土地来源主要由政府调剂解决,使用权归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也可采用租赁、农民以土地入股等形式解决,但固定期限必须在20年以上,农田饲养场建设达到渠、路、林、电等基本完善,旱能灌、涝能排,有较高的综合生产能力,场内要规划展示区、无公害和标准化生产区等示范功能区域,饲养场要符合动物防疫要求,有适宜动物生长的饲养环境。示范场要配套大棚、仓库、晒场和相关作业机械设备等设施,除示范基地建设外,还要进行服务设施的建设(如培训设施、咨询服务设施、化验检测设施、信息传递设施等)和运作机制建设等。
  3、科技进村入户项目。科技进村入户项目是依托农民技术员、专业大户或农村动物防疫员在行政村建立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农资供应和市场信息服务的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科技进村入户服务站。建立农业科技推广直接进村,成果应用直接入户的体制和机制,可推进农技推广体系下沉,科普应用工作前移,技术指导服务延伸,达到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改进,经济效益增加的目的,从而使科技这一第一生产力的效益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全面有效地推进农业科技的进步。在我市1024个行政村中,2004——2010年期间在400个行政村实施科技进村入户项目,每村根据农业生产实际,以科技示范户为基础,建立科技进村入户服务站,使之成为本村并影响幅射临进2——3个村,引导农民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示范推广活动,担负起为农民群众需求信息、技术物资的供应服务任务。建设内容主要是示范基地用地或设施的租赁及使用,配置品牌台式计算机、家用打印机、传真机、音像资料播放机、25英寸彩电各一台,配备必需的宣传培训用具,主要购置图书资料及藏书柜、黑板、培训桌椅等。
  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销服务网建设项目。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以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的农民为主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方式生产、经营、分配和管理的经济互助组织,以增加组织内成员收入为目的,在技术、资金、信息、生产资料购买,产品加工销售、储藏、运输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非盈利性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政府扶持农民、扶持农业的载体,是对农民直接补贴的主要渠道。建设内容为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市场信息服务平台,收集农业技术和市场信息,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销售网站或网页,建设合作组织活动的场所,如技术交流场所,农产品展示场所等,建设农产品直销点,对农产品储藏、保鲜、运输服务设施建设进行补贴,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贷款贴息,以增加该组织扩大生产的实力。
  <三>、明后两年重点建设任务
  2005——2006年的重点建设为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功能提升项目,重点是晋源区农技推广中心建设,小店区、清徐县、古交市农技服务功能提升,在各个县(市、区)各选择1个区域站(或中心乡镇站)进行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场重点在尖草坪、清徐、古交、阳曲各选1个乡镇进行建设;科技进村入户项目重点在清徐、小店、晋源各选1个村进行试点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销服务网络建设重点在清徐、尖草坪各建一个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总投资估算10470万元
  其中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功能提升项目6070万元;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3000万元;科技进村入户项目4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1000万元。
  <二>、分项目投资估算
  1、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功能提升项目共需资金6070万元
  ①种植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服务功能提升,共需投资3360万元。对于无检验化验培训用房的晋源、万柏林、杏花岭、迎泽区每县投资190万元。共计760万元,其中县级农技推广机构需建设化验培训用房1000平方米,每平方米1000元,需投资100万元;建试验基地30——50亩,需10万元;仪器设备投资需80万元(其中:检验化验50万元,培训设备15万元,信息网络设备5万元,推广服务交通工具10万元),共需190万元。对于无需修建化验培训用房的清徐、小店、阳曲、古交、娄烦、尖草坪每县(市、区)需投资100万元,共计600万元。其中实验室培训室改造费10万元,示范基地建设10万元,仪器设备80万元。全市建40个区域性推广站,每站建设300平方米的办公化验培训用房,每平方米800元,需24万元,购置仪器设备26万元,其中化验、检测等仪器15万元;信息收集处理设备3万元,培训推广设备6万元,交通工具2万元。每站需投资50万元,40个站共计投资2000万元。
  ②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服务功能提升,共需投资2560万元。建40个畜牧兽医中心站,每个站建300平方米的办公化验培训用房,每平方米800元,需24万元,购置仪器设备40万元,其中化验检测等仪器设备20万元,冷藏配种设备10万元,信息收集处理设备3万元,培训设备5万元,交通工具2万元,每站需投资64万元,全市计2560万元。
  ③推广人员继续教育。全市共有基层推广人员600余人,2年内对其50%人员轮流培训1——2次,每人费用5000元,培训300人,需培训费150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项目共需资金3000万元。
  全市有农业乡镇和涉农街办74个,按一个乡农业科技示范场辐射2—3个乡镇计算,全市共需建设30个示范场,每个示范场投资100万元,计3000万元。其中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补助36万元,购买生产资料补贴15万元,购小型试验、检验仪器设备10万元;购必要培训设备10万元,印刷技术资料5万元,土地租赁补贴8万元;整地、修渠等补贴15万元,管理费1万元。
  3、科技进村入户项目。按每户配备的设备和工作条件,能够起到科技示范、信息传播和技术指导服务的作用,每户需投资2万元,全市装备200户,共需资金400万元。
  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销服务网建设项目,共建合作经济组织10个,每个投资100万元,共需投资1000万元。
  每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购置计算机设备及办公设备4万元,建技术交流场所和农产品展示场所200平方米,每平方米1000元,计20万元;建农产品直销点5个,投资50万元;农产品储藏、保鲜、运输服务设施建设补贴20万元;贷款贴息6万元。
  <三>、资金筹措
  按中央与地方配套比例为1:0.2,其中地方配套资金中省配套50%的比例计算,在总投资10470万元中,中央投资8418万元,省级投资926万元,省级以下地方投资926万元,农民经济组织成员投资200万元。
  1、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功能提升总投资6070万元,其中:中央5058万元,省级506万元,省级以下地方506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中央2500万元,省级250万元,省级以下地方配套250万元。
  3、科技进村入户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按中央地方投资1:1计算,需中央200万元,省级100万元,省级以下地方配套100万元。
  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销网络建设项目共需投资1000万元,按中央、地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投资比例1:0.2:0.3计,需中央投资660万元,省级投资70万元,省级以下地方配套70万元,经济组织成员投资200万元。
  5、项目建设分年度投资计划。项目从2005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完成,2005年——2006年,每年投资2000万元,2007年投资1900万元,2008年投资1750万元,2009年投资1410万元,2010年投资1410万元。
  五、农业执法服务基本设施建设规划
  <一>、2004——2010年总体发展目标
  经过7年的建设,完善农业综合执法设施和机构,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农业法律保障。
  <二>、建设项目及内容
  充实完善执法装备,主要包括执法车辆、摄像机、照相机、保险柜、资料柜等;以及检测设备,主要包括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动物检疫、环境监测等化验设备。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320万元,其中市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执法装备120万元,检测设备投资300万元;10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装备300万元,检测设备600万元。所需资金中申请中央资金1100万元,地方配套220万元。项目从2005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完成,2005年投资430万元,2006年投资330万元,2007年投资220万元,2008年投资170万元,2009年投资110万元,2010年投资60万元。
  六、效益评价
  <一>、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服务功能提升项目
  通过建设和完善我市基层农业科技推广网络,能迅速地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直接服务于农民、农业和农产品贸易,项目单位覆行社会公益性职能,自身没有什么经济效益,但具有十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通过服务功能提升项目,可加速引进推广良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动植物检疫及病虫害监测、防治,减少农作物和畜禽产品损失,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可大力推广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技术,为农民推荐优质良种、有机复合肥、高效低毒农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确保食品安全,同时还减少了环境污染,可保持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良好环境。
  <二>、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项目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在我市初步构筑以示范场为主体的农业科技示范网络,并成为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的绿色通道,带动区域经济、特色经济的发展,推动传统农技推广模式的转变,促进项目区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科学文化素质的进高,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预期社会经济效益十分显著,示范场采取企业的运行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了项目发展的持久性目的,因而示范场项目能够在项目区长期发挥作用。
  <三>、科技进村入户项目
  项目建成后,能够配合农业科研开发机构进行新成果的实地试验,承担上级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安排开展新技术的示范任务,供农民观摩、学习,能将社会出现的科技和农产品市场需求信息通过联网查询、下载、打印散发,并将本地经济需要的各类信息处理入网发布,加快信息利用速度,服务农民发展生产,提高效益。可向村民宣传介绍科技动态、市场行情、政策法规、开展科技、生产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还可接受乡邻咨询,解疑释惑,开展技术服务及农业生产资料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建成后,可带动农民共同进入市场,降低生产和购销成本,增加农民收入。通过统一组织指导生产,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注册商标、打出品牌、扩大出口、增强农业竞争力,通过统一包装,销售产品,实现产销一体化,实现种养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增加农村就业人数,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促进农业与精神文明建设。
  七、保障措施
  <一>、统筹规划,有效组织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的重要意义,并将其建设工作列入当地近期发展和“十一五”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工程建设由当地政府负责牵头,县级农业推广部门具体承办,要成立工程建设领导组,严格项目管理,落实保障措施。
  <二>、政策引导,措施配套
  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建设在“财政、计划、信贷、场地、工商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为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大力开展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再教育工作,重点培训区域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技示范场等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三>、管好项目,用好资金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建设,要在项目建设和资金方面加强管理,项目所需购置仪器设备,要统一招标采购,确保物美价廉和售后服务及时到位。
  项目建设管理实行建设项目领导负责制,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项目进行审计。项目经费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建设住房和人员机构经费支出,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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