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2014年农机补贴工作总结

榆树市2014年农机补贴工作总结

日期: 2014-12-10  来源:朱洪波

榆树市2014年的农机补贴工作,在省和长春市主管部门的全力指导和榆树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农机、财政部门通力合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农机补贴工作任务。


一、补贴工作完成情况


榆树市2014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省和长春市主管部门的全力指导和榆树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吉政办发[2014]12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制定了《2014年榆树市农业机械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农机局、财政局、乡镇政府、农机站、财政所的责任与义务,市政府将农机补贴工作纳入为对各乡镇年终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由于目标明确,操作规范,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补贴工作,全年共争取国家补贴资金943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850万元,使用国家补贴资金9313.42万元,省级补贴资金614万元,补贴购置各类农业机械4036台(套)。其中,拖拉机2626台,耕整地机121台,免耕机251台,插秧机370台,谷物收割机91台,玉米收获机511台,其它机械66台。


二、工作特点


1、操作程序科学严谨


我们在总结去年试点县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了榆政办发的农机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以下几点:一是购机者身份确认由乡镇农机站、财政所完成,公示后统一上报确认单。购机者为个人的,其身份证必须与其所持有的“一卡通”相符;购机者为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其营业执照名称必须与其银行开户名称相符。二是购机者只需要带好二代身份证和直补卡,到市政府政务大厅农机补贴窗口统一办理补贴通知书,自选经销商自主购机,索要发票和企业供货表,将机具运至所在乡镇由农机站、财政所核实,填写补贴资金兑付申请表,办理程序更加简单,为购机者节省了费用和时间。三是由乡镇农机站、财政所每月十五日前上报一次结算申请,再由市农机局审核汇总后每月25日前上报到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下月5日将补贴资金拔付给乡镇。


2、工作职责明确规范


我们在农机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方案中,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农机站、财政所工作人员,对购机者身份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申请和档案管理工作,市农机、财政部门负责配合市政府做好方案的制定、根据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补贴手续的办理、补贴资金的兑付等项工作,在补贴工作中各部门通力合作,不推卸责任,不消极怠工,保障了我市农机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组织领导强化具体


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国家的农机补贴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市里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级领导徐阁同志担任,成员有市人大办公室主任曾宪秋、市政协办公室主任鲁清海、公安局局长高广野、监察局局长孟庆波、农业局局长张学、财政局局长王文喜、工商局局长马驰、农机总站站长尹树民。市农业局与财政局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联合审批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总站,成员由领导小组单位人员组成,负责购机者的身份审核、补贴手续的办理、补贴资金的结算等日常工作。严格把握国家农机补贴政策,严格按方案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4、政策宣传深入广泛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把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和本乡镇的实施办法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同时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挂图和三级干部会议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农机总站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及时在市农机化信息网上公布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落实情况,公告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乡镇做好了补贴对象的公示,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5、补贴工作公开透明


为了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开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在市政务大厅设立了农机补贴窗口,设专人进行农机补贴工作的办理,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办理农机补贴业务。同时,我们实行了二个公示制度,一是乡镇确认补贴对象的公示,二是市农机局上报补贴申请之前将购机者信息在市农机化信息网上进行公示,避免了担名倒机、作假套取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真正惠及于农民。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操作程序,细化工作环节,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仍有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出现,具体为:


1、补贴资金不足。作为全省农机大县,我市补贴资金严重不足。多数农民受经销商误导或在春季水田急需机具的情况下提前购置了拖拉机,但由于补贴资金有限没能予以补贴,有的乡镇农民不理解上访事件常有发生。


2、普遍存在经销商提前销售的问题。经销商误导农民提前购机,说买了就有补贴,没有你们就去找市政府或农机局,农民得不到补贴就会将矛盾转移到农机主管部门,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3、县、乡两级农机部门工作量增大。乡镇部门在核实机具后要形成材料,上报资金申请,受办公条件及网络查询的局限,上报的材料经常出现错误,县级农机部门要对各乡镇上报的情况汇总并与网上情况进行逐一审核,工作量明显增多。


4、自主购机、直补到卡、县级结算给购机者带来的资金压力较大,农民按正常程序全价购置补贴机具,需要在一至两月后得到补贴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购置补贴机具的热情。


5、整地机械类补贴机具分类过于详细,且补贴额度不等,有的经销商自己都分不清什么型号,补贴多少钱。农民想购买的机具型号无法说清,导致多次进行补贴协议的更改,为购机者和工作人员带个较大的工作量。


四、几点建议


1、要出台相应的制度或管理办法,为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供对本区域内经销企业的管理权限,以便于规范农机经销企业,杜绝其扰乱补贴秩序的行为。


2、建议对整地机械的补贴不要分得过细,象耕幅1.35米和1.40米补贴额度都不一样,那样很麻烦。可否只定成三个档次,即二垄、三垄、三垄以上三个补贴标准,农民好理解,系统也好操作。


总结一年来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我们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科学规范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保障了农机购置补贴这一惠农政策真正惠及农民,为提高榆树的农机化水平做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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