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榆树市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吉农计财发【2024】1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经营服务和水平,结合榆树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2024年榆树市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榆树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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