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前郭县农机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012年前郭县农机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 2012-05-10  来源:前郭县农机局项目科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字〔2012〕119号)要求,为落实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总结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全县农业与农机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注重因地制宜,促进农机装备总量增加和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注重突出重点,向关键薄弱环节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向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现代农业园区倾斜,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监管措施扎实有效;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为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做出贡献。

  二、实施范围和规模

  补贴实施范围为县域内所有乡(镇)和农、林、牧、渔场。2012年,吉林省第一批下达给各县、市(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亿元,省财政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资金0.88亿元。前郭县争取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900万元,省财政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450万元。综合考虑各乡(镇)、场耕地面积、农机装备结构、节水增粮项目和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实施面积以及各地实际申请报名情况,科学合理分配指标。

  三、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标准和补贴重点

  (一)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按照省农委、财政厅要求,补贴机具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10大类26个小类66个品目。按照农业部要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二)机具补贴重点。2012年补贴重点为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及膜下滴灌所需的铺膜机等机具。为进一步突破农机薄弱环节,调动农民的购机热情,拟选择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和深松机4种产品,优先满足农民的购机需求。尤其对“节水增粮行动”所需铺膜机按照省农机局规定办法优先补贴。

  (三)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2012年,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购置,继续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利用省级资金对主要粮食作物关键薄弱生产环节的机具实施累加补贴。累加补贴机具为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摆秧机)、半喂入式水稻联合收割机、三行以上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二行以上茎穗兼收式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及深松机5种产品。

  四、补贴对象、补贴数量和经销商的确定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县域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
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农机生产合作组织”)。

  (二)补贴数量。根据各乡(镇)、场上报的申请购机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和测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原则上一户年度享受补贴应为1台(套),合作组织年度内最多只能享受3台(套)。但在补贴资金能够满足当地农民购机需求时,一户可提高到拖拉机或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等大型动力机械不超过2台(套),配套农机具不超过3台(套),其他机械及设备不超过1台(件);农机生产合作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数量可提高到拖拉机或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等大型动力机械不超过8台(套),配套农机具不超过9台(套),其他机械和设备不超过3台(件)。

  (三)经销商的确定。按照省农委规定,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在《2012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录》的经销企业。农民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规范操作,诚信经营,销售产品时要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公开价格。

  五、补贴时间安排

  2012年农机补贴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2年4月1日—5月31日,主要补贴水稻插秧机、玉米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大垄双行播种机、节水增粮铺膜机等机具。在首先满足上述几种产品补贴的情况下,再对其他机具实施补贴。
第二阶段:2012年7月中旬—10月31日,主要补贴玉米收获机、水稻收割机、深松机。在首先满足上述3种产品补贴的情况下,再对其他机具实施补贴。

  六、补贴操作程序

  (一)购机者凭村级购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户口簿向乡(镇)农机站提出购机申请。乡(镇)农机站会同财政所审核其身份和资格,具备申报条件的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报名表》。符合报名条件的,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

  (二)公示合格后,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看货、商谈机具价格、订购机具。由经销企业开具《经销企业供货通知单》,接到农机部门通知办理补贴手续时,购机者本人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审批表》、《经销企业供货通知单》、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村级证明到县农机服务中心进行审批。无异议后,购机者到农机服务中心拍照并领取《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到所在乡(镇)农机站和财政所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三)购机者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到经销企业交差价款购机,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全额发票和所购机具产品合格证书,所提机具由经销企业负责在补贴机具上喷“国家补贴机具”字样和机具编号。购机者带齐手续和所购机具到县农机服务中心和财政局进行核实。

  七、补贴资金结算

  按照省农委、财政厅要求,前郭县农机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积极与农机经销企业联系,力争达到一月一结算的频次,减少和降低农机经销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资金压力。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做好此项工作,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检察、财政、公安、工商、农机等部门组成的2012年前郭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苏凤林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农机服务中心项目科,与财政局联合办公。具体办理机具购置补贴和督促经销企业搞好售后服务等工作,并对所购置的机具及时跟踪检查、监督。咨询电话:2124334,2128103。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联合办公,由农机服务中心安排办公室,财政局农财科具体负责安排补贴工作人员,乡(镇)、场的财政所所长、农机站站长到农机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实现农机补贴“一条龙”服务,力争让购机农民当天办理补贴当天提取机械。要落实好农机补贴政策,制定严密的补贴操作程序,严格规范操作。一是坚持补贴公示常态制,严把初审“第一关”,为扩大社会监督面,防止假公示、不公示,在公示到期无异议后,由乡(镇)农机站、财政所和乡(镇)、场主管领导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农机服务中心;二是实施格式化验收,规范农机经销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增强农机部门行政执行力,从而减少和避免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情况发生;三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村干部为农机购置补贴监督联络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让农机补贴各方面信息能够及时反馈。

  (三)信息公开,接受监督。要切实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前郭县农机化信息网站上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同时在前郭县农机化信息网站上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有关文件信息5个工作日之内向社会公开。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在前郭县农机化信息网站公开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要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在申报、办理机具补贴过程中,各级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农民乱收费,决不允许参与转手、倒卖补贴机具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和举报,由公安等部门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县农机服务中心会同财政局要组织和做好补贴机具的进一步核实工作。机具核实分两步骤进行,第一步乡级核实。乡级核实由各乡(镇)、场负责组织,农机站、财政所及相关人员对补贴机具进行逐户核实,把核实情况上报县农机服务中心和财政局;第二步县级核实。县级核实由农机服务中心和财政局代表县政府进行抽查核实,核实比例不低于当年购机农户的10%。核实时重点要发现违法乱纪、倒卖机具、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把补贴机具核实结果及时上报省农委、财政厅,同时核实结果作为乡(镇)、场农机工作的年度重要考核指标。在机具核实过程中,若发现产销企业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要将情况及时上报省农委,建议将产销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

  (五)加强宣传,做好服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展示会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购机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同时做好购机补贴政策和操作程序咨询解答工作,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三包”及售后服务、质量监督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附件:2012年前郭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2年前郭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海日汗  副县长
  副组长:张文林  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李川东  县财政局副局长、农发办主任
  成 员: 施朋友  县公安局局长
      李广涛  县监察局局长
      夏明志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高万胜  县政协秘书长
      颜凡利  县审计局局长
      李 光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刘捍权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苏凤林  县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朝日格图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侯志强  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王福祺  县农机服务中心项目科科长


举报电话:0438-2124334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