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前郭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013年前郭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 2013-05-15  来源:前郭县农机局项目科

  按照《2013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精神,为落实好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总结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全县农业与农机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2013年前郭县农机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山区、半山区及西部风沙干旱区农机化发展;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补贴实施范围为县域内所有乡镇及农、林、牧、渔场。今年,吉林省第一批下达给各县、市(区)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亿元,省财政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资金0.6亿元。下达给前郭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600万元,省财政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50万元。综合考虑各乡镇场耕地面积、农机装备结构、节水增粮项目和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实施面积以及各地实际申请报名情况,科学合理分配指标。

  三、补贴机具、补贴标准及补贴重点

  (一)补贴机具种类。补贴的机具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农田基本建设机械9大类21个小类52个品目。

  (二)机具补贴标准。按照农业部的要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三)机具补贴重点。对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步进式水稻插秧机、乘座式水稻插秧机、水稻钵盘育苗摆秧机、水稻全喂入式收割机、水稻半喂入式收割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铺膜播种机和深松机等机具优先满足补贴。

  (四)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利用省级资金继续对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水稻钵盘育苗摆秧机、三行以上自走式玉米收获机、两行以上茎穗兼收式玉米收获机、牵引式玉米免耕播种机及深松机等机具实施累加补贴。

  四、补贴对象及补贴量

  补贴对象为县域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农机生产合作组织)。

  根据各乡镇(场)上报的申请购机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和测算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原则上补贴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大型机械一户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数量限定为1台,配套农机具及其它机具限定为2台;合作组织补贴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大型机械一户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数量限定为3台,配套农机具及其它机具限定为5台。但在补贴资金能够满足当地农民购机需求时,补贴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大型机械一户年度内的购机数量可提高到2台,配套农机具及其它机具不超过3台;补贴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大型机械农机生产合作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数量可提高到8台,配套农机具及其它农机具不超过10台。

  五、经销商的确定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必须是吉林省农机化信息网站上公布的《关于公布2013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通知》中的经销商。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

  所有补贴产品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机具配置和技术参数。农机化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要加强对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诚信经营,规范操作。

  六、补贴执行时间

  为充分发挥补贴资金最大效应,确保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机具优先补贴,补贴操作采取分时间段的办法实施。具体分段时间如下:

  第一阶段:3月下旬至5月末,优先补贴水稻插秧机(水稻钵盘育苗摆秧机)、玉米免耕播种机、铺膜播种机和深松机。在优先满足上述产品补贴后再对农时急需的其它机械给予补贴;

  第二阶段:2013年7月1日至10月末,优先补贴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和深松机。在优先满足上述产品补贴后再对农时急需的其它机械给予补贴。

  七、补贴操作程序

  (一)购机者持购机补贴村级证明和购机者身份证、户口本向当地乡(镇)农机站提出购机申请,乡农机站会同财政所审核其身份和资格,具备申报条件的须填写《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报名表》,然后由农机站在隶属的行政村显著位置或揭示板上公示7天。

  (二)公示无异议的购机者,由农机站将公示表上报农机局,同时领取《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审批表》,填写并下发到购机者,然后购机者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村级证明到县农机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农机局和财政局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三)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全额购机发货票。

  (四)经销商将机具发送到购机者所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县农机、财政部门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实,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中签属确认意见。
  八、补贴资金结算

  按照省农委、财政厅要求,县农机局会同财政局积极与农机经销企业联系,力争达到一月一结算的频次,减少和降低农机经销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资金压力。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照2013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为组长,人大、政协、检察、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公安、工商、农机等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前郭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附后),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主动接受上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监管,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机局副局长苏凤林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具体办理机具购置补贴和督促经销企业搞好售后服务等工作,并对所购置的机具及时跟踪检查、监督。咨询电话:2124334,2128103。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继续实行联合办公,进一步提高农机购置补贴的工作效率,减少购机农民往返次数,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制定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和严密的工作制度。一是坚持补贴公示制,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保证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无异议后,由乡镇农机站、财政所、乡镇(场)主管领导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农机局;二是实施格式化验收(核实),制定机具审核验收固定的验收程序和操作动作,严格规范农机经销企业行为,增强农机部门行政执行力,避免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情况发生;三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村干部为农机购置补贴义务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前郭县农机化信息网站农机补贴政策专栏上公布。同时在前郭县农机化信息网站上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在前郭县农机化信息网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包括:姓名,所在乡、村、组,所购机具型号、单价、数量、产销企业、补贴额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包括: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户数,补贴资金(含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使用情况。各乡镇(场)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场务)公开内容,并纳入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加大纪检、监察力度。执行和严格落实国务院“三个严禁”、农业部“四个禁止”和“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在申报、办理机具补贴过程中,各级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滥收费,决不允许参与套取、倒卖补贴机具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和举报,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农机和财政部门要经常组织和做好补贴机具的核查工作。机具核实分两步骤进行,第一步乡级核实。乡级核实由各乡镇(场)负责组织,农机站(农机科)、财政所(财务科)及相关人员对补贴机具进行逐户核实,把核实情况上报县农机局和财政局;第二步县级核实。县级核实由农机局和财政局代表县政府进行抽查核实,核实比例不低于当年购机农户的10%。要重点核实乡镇(场)和易发生问题的机具,重点检查和发现倒卖机具、套取补贴等违规违法行为,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补贴机具核实结果及时上报省农委、财政厅,同时核实结果列入乡镇(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在机具核实过程中,若发现产销企业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要将情况及时上报省农委,建议将产销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

  (五)加强宣传,做好服务。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展示会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购机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同时做好购机补贴政策和操作程序咨询解答工作,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三包及售后服务、质量监督等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附:2013年前郭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3年前郭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卓日格 前郭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文林 前郭县农业机械局局长
李川东 前郭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李文学 前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夏明志 前郭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杨兆田 前郭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万胜 前郭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施朋友 前郭县公安局局长
李广涛 前郭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颜凡利 前郭县审计局局长
李 光 前郭县工商局局长
苏凤林 前郭县农业机械局副局长
牛秀臣 前郭县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王福祺 前郭县农机局项目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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