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日期: 2017-09-06  来源:

 

一、县级补贴科室岗位责任:
1、前郭县农机管理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实施;
2、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并指导乡镇农机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
3、按职责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做好补贴机具的核实工作;
4、强化补贴机具核实和属地内经销商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
5、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本地的补贴实施方案、资金使用和结算情况、投诉处理、上年度县级补贴实施公告发布情况、上年度县级享受补贴农户信息表情况。
二、乡镇补贴实施单位责任:
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乡镇农民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主要有购机补贴政策宣传、补贴对象资格审核、协调办理相关业务,购机信息公示等。
三、责任追究:
1、农机主管部门以任何理由收取生产(经销)企业、农户费用,及时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建议对其进行问责,所产生的后果由本级农机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

       2、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参与套取补贴和受贿等情况的,及时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所产生的后果由主管部门负责。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