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情况

日期: 2017-12-30  来源:  作者:农安县农机局 补贴办

 2017年农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精神,农安县农机总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继续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大力实施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规范操作,严把公示、机具检查关,坚决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为推动我县早日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做出了贡献。
一、农机补贴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的农机补贴工作,县共使用中央补贴资金6271.4690万元,受益农户 1269户,购买补贴农机具2593 台,其中拖拉机 816台,玉米收获机 118台,深松机199 台,免耕播种机545台,秸秆打包机447 台,喷药机30台,粮食烘干机19台,其它机具419台。
根据《2017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积极稳妥、高标准组织了该项目的实施。今年全县共申报11家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部建设合格,全部申报成功,共获得国家和省补资金3447.4705 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374.8520 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072.6185 万元。这些新型经营主体起到了带动和引导作用。加快了我县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步伐。
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的要求执行,做到规范操作,为我县的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服务。一是强化领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组织到位。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的具体操作。二是制定了农机购机补贴岗位责任制。按照农安县政府印发的《农安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杜绝违规操作,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制定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三是积极做好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工作。在吉林省农机化信息网上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农户信息、政策落实报告、实施方案、操作程序、信息宣传、投诉举报电话等栏目,进行网上公布。同时,利用报纸、印发宣传材料等进行了广泛的政策宣传,认真做好相关政策信息咨询和解答工作,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四是积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为保证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的要求落到实处,始终做到全部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不搞暗箱操作。
  二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的成效
一是通过购置补贴政策拉动,我县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农机综合作业水平稳步提升,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农机装备结构不断完善。截至年末,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201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0.2万台。
2、农机综合作业水平明显提高。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2017年底,我县在全省率先实现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前三年实现目标。主要粮食作物玉米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3%。
3、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今年新建11个新型经营主体,集约土地3万亩,经营土地面积11万亩,补贴购买农机具280台套,新建机具库棚15890平方米。
二是加快了农机化新技术推广普及步伐,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了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深松整地、精量播种、玉米收获、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一大批增产增效、节能环保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引领推动了农艺制度的改革发展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三是促进了农机服务组织蓬勃发展,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主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扶持引导下,广大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以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呈现出蓬勃快速发展的态势。
三、2018年农机补贴工作计划
根据省局的通知要求,我县及时认真开展2018年农机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结合我县购置补贴实际情况,我县2018年共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000万元,重点补贴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水稻插秧机、玉米保护性免耕播种机、深松施肥机、大型拖拉机等现代农业机械及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机补贴。
 
 
 
农安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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