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运行内部控制制度

日期: 2017-07-26  来源:  作者:农安县农机局 补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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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运行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农安县农机管理总站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内部控制,防止并发现和纠正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管理中的出现各种差错与舞弊,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本县农机化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安县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规程做出具体制度。
 第一条县农机补贴办应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加强人员培训和日常监管,按要求公开信息,有效发挥系统作用。
第二条补贴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管理、专人操作的原则,根据系统内设立的县级管理员,管理员经授权代表市农机管理部门管理补贴信息系统,管理员应具有一定的政策业务能力和计算机管理水平,责任心强。
第三条操作员主要职责(一)负责办理申请、机具信息录入、核实、结算等工作。(二)收集上报系统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省管理员。
第四条所有用户可依据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变化的需求和工作实际,提出补贴信息系统功能修正和升级等建议。
第五条应按规定做好网络和设备接入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第六条管理员和用户应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待办事项,因特殊原因造成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各项业务有效运转。
 第七条补贴信息系统实行用户实名制管理,所有用户均采用实名开通身份和日常操作,实行系统信息查询日志化管理。
第八条所有用户首次登入使用时应及时修改密码;用户应妥善保管和定期变更登陆账号和密码;严格在权限范围内操作,不得冒用其他用户账号登陆和操作;遵守保密规定,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补贴信息系统,防止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的信息泄露。
第九条因未按规定操作而发生信息泄露的,相关用户须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吉林省2015年——2017年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现制定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内容
(一)公开县局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公开补贴资金安排原则、实施范围、资金规模、补贴机具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程序、资金结算及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人员的职责。 
(三)县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执行进度等信息。
(四)县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发布补贴政策的网址或在网上开通固定专栏的地址等。
(五)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补贴工作纪律等。
二、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开购置补贴相关信息。将补贴政策内容和执行情况等信息在县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
(二)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可采取召开专题会议或与当地广播电视媒体取得联系,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三)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乡镇,要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乡镇公告栏、简易明白纸、宣传挂图等进行公开。
三、信息公开时间要求
为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农机购置补贴文件原应在签发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公开相关信息。要按照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过程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农安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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