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

日期: 2013-03-22  来源:农安县农机局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字[2013]501号)精神,现制定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内容
 (一)公开县局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公开补贴资金安排原则、实施范围、资金规模、补贴机具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程序、资金结算及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人员的职责。
 (三)县局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执行进度等信息。
 (四)县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发布补贴政策的网址或在网上开通固定专栏的地址等。
 (五)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 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补贴工作纪律等。
二、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开购置补贴相关信息。将补贴政策内容和执行情况等信息在县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
 (二)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可采取召开专题会议或与当地广播电视媒体取得联系,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三)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乡镇,要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乡镇公告栏、简易明白纸、宣传挂图等进行公开。
三、信息公开时间要求
  为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农机购置补贴文件原应在签发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公开相关信息。要按照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过程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布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农安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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