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的“八大创新完善”

农机购置补贴的“八大创新完善”

日期: 2010-11-22  来源:中国农机化导报

农机购置补贴能否落实到位直接关系到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作用的发挥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今年155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部落实到位,补贴政策的 “八个创新完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创新完善补贴机具目录确定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今年创新完善了补贴目录的确定方式,即不再进行选型和淘汰,规定凡是补贴范围内且已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均可列入补贴目录。给农民更多的选择,给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机会。同时目录中不规定补贴产品最高销售限价,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但规定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价格。同一种类、同一档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把补贴机型的选择权、价格谈判权交给农民。从根源上切断了农机生产企业与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利益连接,防止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入补贴目录,并防止价格保护,使农民得到最大实惠。



二是创新完善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切实尊重企业的自主权。2008年以前,补贴产品经销商由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一定条件,参照招标采购方式选定。通过统一采购可以降低成本,且有利于加强经销商管理,但在操作环节容易出现“设租”、“寻租”等现象,甚至形成市场垄断。针对这种情况,2008年以后,农、财两部规定,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根据资质条件自行确定,经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对经销商的管理由事前审查改为事后监督。同时增加了生产企业的监管责任,经销商出了问题要追究相应企业的连带责任。



三是创新完善补贴对象优选条件,真正保障农民的受益权。由于补贴资金规模有限,目前不是所有购机农民都能享受到补贴。补贴对象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为突出重点,政策调控,农业部确定了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条件相同时,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实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村级公布补贴对象和机具,让农民相互监督。为方便农民,对价值较低的机具实行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在加强监督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机具尽快用在生产上。



四是创新完善资金分配办法,科学确定投入规模。在各省补贴资金规模确定问题上,实行了因素法和公式法。综合考虑各地的耕地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推进、血防疫区“以机代牛”实施县数量、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资金需求等客观指标和权重因素测算,并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有理有据、公平合理地分配各省区市补贴资金规模。



五是创新完善补贴资金结算管理,减轻农机企业负担。农业部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与企业的资金结算工作,增加结算频次,至少保证每季度结算一次。建立实施了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半月报制度,督促各地加快实施进度和资金结算进度,减少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防止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以缓结算或不予结算等手段,向企业吃拿卡要,增加企业负担。



六是创新完善农机补贴信息公开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指导意见、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全部网上公开。农业部、财政部负责人发布了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答记者问,在人民日报、农民日报等主要媒体发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回答社会关注的问题,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内容、程序、要求以及实施情况等;与财政部联合编印62万册《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20问》和40万份《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全部发放到广大乡村,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入户。



七是创新完善监督检查方式,确保补贴政策规范实施。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市区启用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软件,对补贴执行监管非常有效。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和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财务司联合制定《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并印发各地执行。制定了《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春季督导检查方案》,上半年派出10个督导组对20个省区市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公布了补贴咨询投诉热线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实行首问负责制,专本记录群众和企业电话举报和反映问题,对领导批示的重要举报还及时派专人到实地调查处理。



八是创新完善行风建设措施,提高政策执行能力。通过会议讲话、短信提醒等形式反复强调要不折不扣落实好政策。将落实好补贴政策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连续3年把血防区“以机代牛”补贴列为为农民办理的实事之一。近年来还把落实补贴政策和廉洁从政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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