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司负责人权威解读《十二五规划》

农机化司负责人权威解读《十二五规划》

日期: 2011-10-10  来源: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日前,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负责人就农业部9月6日发布的《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做权威解读。



问:《规划》制定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规划》深入分析了面临的形势与发展机遇。我国农业机械化正处在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宽的重要阶段。进入“十二五”,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在新的起点上,进入了为基本实现机械化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加快提升发展质量,关键在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农业机械化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规划》实施正处于我国农业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革时期,农业发展呈现出农产品需求进入大幅增长阶段、农业生产进入高成本阶段、农业劳动力进入结构性短缺阶段、农业生产进入资源制约加剧阶段、农业生产进入灾害影响加重阶段、农业进入国际竞争激烈阶段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对加快建设现代化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



《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准则,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农业农村规划》)有关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结合我国农业发展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全面认真地研究总结和分析了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持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区域发展重点,提出三大主要工程、四大专项、五项保障措施。



《规划》内容全面系统,论述清楚,重点突出,数据准确,资料翔实;提出的“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清晰、目标与主要任务明确,主要工程和重大专项可行,符合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将有利于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机装备布局结构,有利于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提出保障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切实可行。专家认为,《规划》科学、创新且符合实际,具有宏观性、科学性、前瞻性、战略性和可操作性,将促进“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是指导“十二五”时期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问:《规划》是如何编制的?



答:《规划》编制历时近两年时间,主要经历五个过程。一是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009年10月,印发《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提出了《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主要任务和分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编制小组和专家咨询组。二是组织调查研究和起草初稿。设立5个重点课题,分别委托有关单位开展专题研究。2010年5月,在北京召开课题研究成果座谈会;6月,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和有关调研成果,组织起草了《规划》提纲和初稿。三是召开专家咨询会议。2010年9月,召开了编制组会议和专家咨询会议,征求了在京农业机械化直属事业单位的意见,根据专家和有关单位意见,对《规划》初稿进行讨论和修改。四是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010年10月上旬,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发各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以及中国农机工业协会,中国农机流通协会征求意见。五是开展《规划》衔接和论证。2011年2月,将进一步修改后的《规划》送部内相关司局征求意见并与农业部总体规划进行了衔接。之后经反复修改,形成论证稿,并于2011年5月13日,在北京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和农业部总体规划要求进行修改,形成《规划》正式稿,于2011年9月10日正式公布。



问:“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对于《规划》具有怎样的意义?



答:“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显著优化、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地位作用持续增强的五年,确立并丰富发展了“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主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成功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由人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青壮年劳力短缺对粮食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持续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七连增”及农业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规划》总结了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宝贵经验。推进农业机械化必须把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首要任务,加快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必须把强化法制建设和优化政策环境作为重要保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强化政府支持,促进农业机械化规范、高效、持续发展;必须把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作为工作主线,强化科技支撑和农机农艺融合,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必须把培育发展主体和创新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作为主要抓手,着力培养以农机手为代表的新型职业农民,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不断增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活力。这些宝贵经验既是对“十一五”农机化工作的凝练总结,也是今后推进农机化必须坚持的做法,对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如何确定的?



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体现了新时期的新要求、新高度、新进展。2010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9.28亿千瓦,即“十一五”期间全国农机总动力年增长幅度在6个百分点以上。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的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必须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稳步提高农机总动力,加大农机更新报废的力度,提高农机利用率。“十一五”期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均增长3.27%,“十二五”规划提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期目标为年均增长2%左右,符合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体现了农业机械化中级阶段快速发展与战略转移相结合的发展特征,注重发展质量与效益提高相结合、装备数量增长与结构合理调整相结合,由单纯的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增长的方向转变。首次将“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和现代设施农业取得明显进展,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写入《规划》内容。《规划》提出“十二五”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0亿千瓦,主要农机装备数量稳步增长,装备结构更加合理,区域发展更加协调。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水稻、玉米等生产全程机械化取得长足发展,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和现代设施农业取得明显进展,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农机农艺融合度、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度进一步提高,增产增效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化技术广泛应用。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万台死亡率持续下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问:《规划》提出的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如何实现?



答:《规划》的指导思想明确了突出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规划》提出今后五年要切实加大宏观引导力度,持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规划》提出通过“六个更加注重”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即更加注重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重点促进大马力、高性能、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发展,加快老旧、高耗能、高排放、安全不达标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更加注重推动农业机械化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机手素质,加大科技创新与技术培训力度;更加注重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机械利用率和经营效益;更加注重推广应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化技术,大力发展节种、节肥、节药、节水、节能和环保低碳的农业机械;更加注重创新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机制,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推进管理机制创新;更加注重构建综合配套的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体系,切实增强政策的连续性、协调性和针对性,全方位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重点抓好全面提高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努力推动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不断壮大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深入推进安全发展、大力促进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发展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问:《规划》为何提出了区域发展重点?



答:“十二五”期间,推进各区域农业机械化协调发展是全系统面对的重大挑战,科学规划发展区域是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难点内容之一。为此,特别设立专项课题,对划分和确定区域发展重点进行研究。研究认为,影响一个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的主要因素有地形地貌、种植结构、劳均耕地面积等。对于劳均耕地面积因素,考虑到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迅速的实际情况,预计在“十二五”期间,劳均耕地面积的地区差异将逐步缩小,不再是影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划分农业机械化发展区域,主要考虑了地形地貌和种植结构两方面因素。具体划分时,确定了地形地貌、玉米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例、水稻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例、小麦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例这4个指标(用三大粮食作物种植比例代替种植结构)作为分区依据,采用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地区、华北平原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南方低缓丘陵区、西南丘陵山区、黄土高原和西北地区等六个区域。



为协调推进六个区域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突出重点的要求,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域发展重点,协调推进不同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



问:《规划》提出的主要工程和重大专项是基于什么原则?



答:提出《规划》中主要工程和重大专项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对农业机械化转变发展方式、农业装备结构优化调整具有重大意义,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和市场手段配置资源难以完成,需要国家重点支持;二是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可持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三是项目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具有显着的作用;四是可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本《规划》与《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等相关工程建设规划和有关的财政项目进行了充分衔接,切实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据此,提出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农业机械化生产服务管理信息工程等三大工程,以及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补助、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和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四大专项。



问:如何保障《规划》的贯彻落实?



答:为认真贯彻落实《规划》各项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区域发展重点,《规划》从完善扶持政策、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创新,实现政策、投入、服务、法制、组织协调推进。农业部要求各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将农业机械化发展摆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



做好“十二五”时期农业机械化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全系统要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内容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发挥职能作用,提高素质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努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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