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监督管理办法

长岭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监督管理办法

日期: 2013-09-23  来源:长岭县农机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补贴机具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根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及时有效实施为目标,整合系统资源,创新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措施,建立健全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体系和使用调查监督机制,保障补贴机具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服务及时,保护和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杜绝倒卖补贴机具现象,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各乡镇站必须把好入口关。负责对购机者身份进行审核确认,不能乱盖公章,要对所购机车、机具做好登记选型,发现冒名购机等弄虚作假行为要及时上报,各乡镇站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各乡镇站必须把好政策宣传关。各站要将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等向本乡镇群众公开并宣传到位,购机公示单要张贴到购机者所在村屯,未宣传、张贴到位的,各乡镇站长为第一责任人。


(三)各乡镇站必须把好监督检查关。补贴机具由各乡镇站负责监管,各乡镇站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乡镇国家补贴机具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一年两次,内容包括机具的使用,享受补贴的购机者、所有者和使用者是否一致,是否有倒买倒卖补贴农机具和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情况;机具入库情况,作业情况及作业收入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倒买倒卖补贴机具的可疑人员要及时上报,避免出现问题。各乡镇农机站每半年即620日和1220日前,对本乡镇补贴机具入库情况以及未入库机具作业地点做好记录,存档。强化监督管理,杜绝补贴机具的倒卖现象。县局对各站存档情况随时进行抽查。通过对补贴机具的作业情况调查,及时对农户提供相关作业信息,最大限度地发挥补贴机具的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设立质量投诉电话,及时开展农机质量投诉情况分析,协调处理重大质量投诉,加大监督力度。
  ()开展质量保障督导。在春耕和秋收两个季节,组织人员通过深入到企业、销售市场现场检查、用户访谈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质量承诺的兑现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和补贴机具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进行反馈,督促他们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和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县里成立补贴机具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各乡镇农机站成立相应的组织,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具体工作中实行分工责任制,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定期检查交流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肃工作纪律。抓好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补贴机具监督检查工作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耐心、细致、热情、周到。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给农民增加任何负担。
  (三)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增加补贴机具监督检查工作的透明度,为监督检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扩大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保障和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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