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岗位责任制

日期: 2017-08-20  来源:

 

为做好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信访举报投诉受理工作,规范信访举报投诉受理程序,切实解决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中农民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特制定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岗位责任制如下:
1、负责对农机购置补贴信访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处理。
2、要指定专人建立专门投诉登记簿,收到信访人投诉时应按规范对投诉人的信息(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及投诉事项进行登记。
3、受理信访举报投诉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批办,提出处理意见,跟踪处理结果,处理结果要登记在案。
4、要及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取证,调查案件真实情况,同时做好笔录和材料取证,确保事实清楚。所受理案件调查材料均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5、要做好处理结果反馈工作,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信访投诉人,并征询其满意度。要做到受理的投诉事项处理率达100%,尽量达到信访人满意。
6、在受理工作中应当遵守如下规定:一是文明接待,尊重信访人;二是按照信访工作程序,及时 、依法 、公正处理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三是坚持原则,秉公办理。
7、由县农机局在长岭县农机化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投诉举报电话
8、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做好保密工作,根据情况尽量不暴露举报人身份及相关信息。
9、处理投诉案件发现问题,必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责任人:县农机质检站站长
 
 
 
 
长岭县农机局
2016年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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