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

日期: 2017-07-15  来源:

 

2017年实施敞开补贴,先购机后申请。
1、乡镇农机站审核购机者身份证、户口本、直补折原件,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符合购机条件的填写《购机告知书》并盖公章,站长签字。
2、购机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直补折原件,合作组织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经过乡镇农机站审核后发放的《购机告知书》、购机发票、合格证及所购机具到县农机局办理补贴手续,由专人进行审核。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拖拉机、收获机)办理落籍手续
3、农机会同财政核实人员根据审核人员审核合格的资料,按照发票和合格证上的购机信息与实际购买的机具进行逐台核对,人机合影存档,将核实完的购机者资料和人机合影照片编辑好转给电脑操作人员。
4、电脑操作人员根据核实人员转来的资料和照片,查看购机者身份证、户口本、直补折原件,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查看转来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用摄像头对购机者及其身份证拍照上传,用补贴专用读卡器读取身份证信息,录入购机信息,直补折信息,扫描发票并上传,上传核实人员转来的人机合影照片,打印《购机确认书》,将资料转给盖章人员。
5、盖章人员查看购机者身份证、户口本、直补折原件,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查看转来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监督购机者本人在《购机确认书》上签字按手印
6、农机、财政核实人员将《购机确认书》与存档照片核对无误后,在《购机确认书》上签字盖章。
7、根据补贴进度和补贴数量分批次进行结算,结算前将该批次要结算的机具进入补贴系统进行核实,导出该批次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在长岭县农机化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各乡镇站将本乡镇的在乡镇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并将公示表照相存档。
8、按批次整理补贴申请和补贴明细表(需要局里领导审核签字、盖章),装订补贴结算资料(包括:《购机确认书》、身份证、户口本、直补折复印件或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机发票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农机存档,一份报给县财政局。
9、公示期满,财政部门审核无误,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兑付补贴款。
10、退货。补贴对象所购机具已经核实且补贴款尚未兑付,由补贴对象提出退货申请,经县农机(农业)、财政部门批准后,其所购机具方可退货;补贴款已兑付,经县农机(农业)、财政部门批准,补贴对象需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财政专户后,其所购机具方可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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