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长岭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08-05-27  来源:长岭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县监理站、监理分站、各乡镇农机站:


随着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广大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区)道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机动车辆快速增加,具不完全统计,全县现有农用机车保有量在5.5万台,而在籍车辆1.9万台,无籍车辆3.6万台;有证驾驶人员7千人,无证驾驶人员4.2万人。安全隐患非常严重,为了进一步稳定农村道路安全形势,保障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乡镇农机站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道路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法》和《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总站研究决定,成立长岭县农业机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苏景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杨洪涛、张明同志担任,成员有赵志勇、卞久军、张伟丰,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明同志兼任并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分析及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分析及重大交通事故的预防;负责对全县农机交通安全组织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根据县政府文件要求,各乡镇都要设交通安全工作站,设站长一名(由农机站长兼任),每个村一名协理员(由村长兼任,具体负责本乡镇区)。人、车路、台账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排查和治理,事故多发地段警示牌的设立,对农村道路交通秩序进行管理,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对农村车辆落籍、驾驶人员考试,并协调、指导、监督本乡镇(区)各村、各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送中小学生上、放学的机动车辆,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并确定太平川镇、太平山镇做为试点,年底全面推开。


二、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各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要发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加强对农村重点交通问题的整治,努力遏制“村村通”公路等农村道路上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对违章车辆要严管重罚,加强对农机车辆和农业机械的管理,尽最大努力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加大宣传教育舆论力度,狠抓事故源头管理。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法》《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交通安全常识和相关法规,使广大农民群众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做到学法、懂法、守法。通过狠抓宣传教育,加大源头管理,努力创造秩序良好和谐顺畅的交通环境。



200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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