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机绩效考核目标等工作阶段性督查检查的通知

日期: 2016-09-22  来源:办公室

 

各乡(镇)农机站、开发区农机站、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各单位:
根据县委《督字[2016]33号》通知和县委书记张继顺同志“五看”“四合格”要求,结合农机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检查年初以来农机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年初县农机中心对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状为依据,就农机补贴、安全、服务、推广、信息等工作对帐查帐。
2.调查核实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情况,具体到村、户及面积。
3.对推广2017年玉米保护性耕作落实作业面积,开展调研。按照《吉农机发[2016]17号》通知要求,开展2017年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摸底。原则上每个乡镇落实一个示范村。
4.对2017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情况开展调查摸底。按照一乡一个的建设布局进行落实。其原则是建设主体保证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作业面积1200亩以上,按要求当年购置一定数量的农机具。
二、有关要求
1.成立工作组开展督查。为了落实好此次督查调研活动,县农机中心成立两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农机总结、推广站站长带队代表农机中心开展工作。
2.各乡镇认真做好自查。各乡镇接此通知后要按照年初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给调查小组。
3.切实搞好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落实情况,搞好 2017年玉米保护性耕作申报计划和明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调查摸底,做到广泛宣传,全面摸排。
 
 县农机中心考核督查工作小组名单
第一组负责朝阳镇、楼街乡、样子哨镇、杉松岗镇、抚民镇、金川镇。
组长:韩晓文  县农机管理总站  站 长
成员:李春来  县农机校     副校长
   高 伟  县农机推广站   科 员
第二组负责团林镇、辉发城镇、庆阳镇、石道河镇、辉南镇、开发区。
组长:冯金旭  县农机推广站   站 长
成员:张德杰  县农机管理总站  副站长
   潘月亮  县农机校     科 员
                         
 
辉南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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