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合阳“10.26”事故14名责任人受处分

陕西合阳“10.26”事故14名责任人受处分

日期: 2006-12-31  来源:

  去年10月26日凌晨,刘学武驾驶一辆号牌为陕西E63924的三轮汽车在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内的合洽公路上发生侧翻,坠入公路左侧斜高183米的深沟崖下,造成14人死亡、15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伤亡事故。最近,省政府对该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等予以批复,共有14名事故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其中有6名合阳县农机部门负责人。
  经调查,造成这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驾驶人刘学武驾驶制动性能不良、挪用号牌的三轮汽车违法载人,车辆严重超载,在行经坡道、弯道时超速行驶,临危采取措施不当。在事故发生时,合阳县还未开展农用车移交工作,调查组分析认为:(一)合阳县农机监理站在日常安全监管中履行职能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对肇事车辆非法挪用号牌等,疏于监管,情况掌握不清,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主要管理原因;(二)合阳县农机局忽视农机安全的日常监管,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管理原因;(三)合阳县交警大队没有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对农机管理的认识不到位,“五进”工作没能落到实处,是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管理原因;(四)合阳县坊镇镇政府对所辖区域农机情况掌握不够,在境内已经发生农机伤亡事故的情况下,对农机安全工作未予足够重视,安全工作未能深入到村、组、农户,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管理原因之一;(五)合阳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特别是对农忙时节三轮汽车非法载人现象情况不明、工作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之一。
为此,陕西省安全监管局对14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对合阳县农机监理站巡查二队副队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合阳县农机监理站巡查二队队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合阳县农机监理站主持工作的副站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合阳县农机局副局长兼农机监理站站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合阳县农机局局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直接管理责任人、合阳县坊镇农机专干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合阳县交警大队、合阳县坊镇有关责任人也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等处分。渭南市监察局对合阳县主管副县长进行戒勉谈话。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