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总结报告

日期: 2023-02-09  来源:

 一、基本情况

(一)实施目标

按照全省“十四五”期间农业发展整体布局,着眼农业生产实际,以满足农民群众机械化生产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我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的技术装备支撑。

(二)主要内容

磐石市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认真贯彻《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22〕1号)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突出重点、稳产保供;拓宽渠道、鼓励创新;优化结构、补齐短板;完善手段、提升服务为原则,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操作方式,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结束,圆满完成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三) 资金规模

我市2021年结余资金为97.374万元,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部分)分配资金2061万元,可用资金共2158.374万元。

二、执行情况

(一)开展情况

1.组织领导。磐石市农业农村局和磐石市财政局,建立健全市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以密切沟通协调配合,为工作准则,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明确职责分工。市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补“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相关参数设定,办公室负责决定是否受理补贴申请,以及补贴机具核验,向市财政局提交补贴申请。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结算、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和监管。磐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协助服务工作,为政策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农机部门,负责指导购机者利用手机APP录入补贴机具信息,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负责相关手续办理、资料存档等工作。

2.方案制定。磐石市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认真贯彻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制定了《磐石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磐农联字〔2021〕38号)文件,发放到各乡镇(街)。

3.制度建设。为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和省农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磐石市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磐农字〔2017〕45号),分别为《磐石市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磐石市农机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磐石市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责任制度(试行)》、《磐石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制度(试行)》、《磐石市农机推广站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运行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磐石市农机购置补贴投诉举报管理制度(试行)》、《磐石市农机购置补贴查访制度(试行)》、《磐石市农机购置补贴业务程序及核验规定(试行)》、《磐石市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农机购置补贴责任制制度(试行)》、《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管理的办法(试行)》、《关于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的意见(试行)》。市财政局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制度1条《磐石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磐农联字〔2016〕6号)。

4.监督检查。为了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磐石市严格按照《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规程(暂行)》的要求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的监督检查工作。2022年春秋两季农机安全督导调研期间,对重点机具进行全面督导、对普通机具进行抽样督导。

(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2022年我市可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2158.374万元。其中2021年结余资金97.374万元,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部分)2061万元。全年使用资金为2108.78万元,结算2108.78万元,资金使用比例97.7%,资金结算比例97.7%。结余资金49.594万元。

(三)进展情况

2022年我市办理农机购置补贴1605(台、套)具体为:打(压)捆机17台、轮式拖拉机348台、埋茬起浆机25台、免耕播种机5台、深松机1台、水稻插秧机455台、育苗机械设备106台、筑埂机110台、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77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461台。完成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年度任务和目标(989台)。

(4)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情况

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自查工作,为进一步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提升政策效能。根据《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吉农办机发〔2022〕2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经核查结果显示我市不存在文件中出现的问题。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监管、强化纪律约束,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

三、主要经验做法

2022年,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我市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法,寻找问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一是充分利用手机APP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乡镇农业农机站指导购机者将机具信息录入到手机APP,解决农民异地办理远路程、耗时间、高费用等问题。二是面对疫情原因及时调整补贴办理、核验机具时限,返乡务农农民办理补贴,及时提供指导和上门服务。解决购机者出行不便等问题。

四、问题及建议

2022年,由于疫情原因不仅影响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办理时限,还影响办理补贴时不能集中办理,对后续工作的进行影响较大。目前,农民购置大中型补贴机具仍然实力有限,而大中型机具需求量明显增加,但太高的价格让农民望而却步。建议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设定农机具阶梯补助金额。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3年,继续落实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政策实施的导向作用,加速补齐短板,使我市农机化水平不断提高。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