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及公告

磐石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及公示

日期: 2017-02-20  来源:

 

磐石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磐石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认真贯彻《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6〕1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农业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16年磐石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磐政办函〔2016〕33号,发放到各乡镇(街)。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统筹调度,严密实施文件精神。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结束,圆满完成了农机补贴工作。
一、落实情况。
2016年我市共计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677份、受益户626户、补贴机具677台,落实补贴资金1165.411万元。其中种植施肥机械申请书100份、受益户90户、补贴机具100台,补贴资金52.002万元(其中播种机械申请表1份、收益户1户、补贴机具1台,补贴资金1.557万元;育苗机械设备申请书4份、受益户4户、补贴机具4台,补贴资金0.69万元;载植机械申请书95份、受益户87户、补贴机具95台,补贴资金49.755万元。);收获机械申请书404份、受益户390户、补贴机具404台,补贴资金861.628万元。(其中谷物收获机械申请书40份、受益户36户、补贴机具40台,补贴资金89.01万元;玉米收获机申请书364份、受益户355户、补贴机具364台,补贴资金772.618万元。);动力机械申请书172份、受益户169户、补贴机具172台,补贴资金248.781万元。
农机化总动力增加2万千瓦,到到52.9万千瓦。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国家的农机补贴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成立磐石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农业局和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监察局、工商局、财政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共同研究制定《2016年磐石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磐政办函〔201633号,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市农业局与财政局(包括乡镇农机站与财政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联合审批办公室,负责审批和核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并做到阳光操作。
2、科学管理,合理安排。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械给予重点推广,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调整,快速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全市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3、规范操作,扎实落实。认真实施农机补贴方案的各项条款要求。严格执行补贴方案,履行职责。农机补贴从核实身份、电脑录入、机具核实、打印申请表、机具检查。整个过程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同时给于新车辆办理落籍,发放牌、证、照,培训驾驶员。对新机具进行技术培训。做到一站式管理,方便快捷地为农民服务。
4、强化监管,公开透明。对所有购机户进行公示,信息公开,让社会监督。我市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切实做到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确保了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等要求落到了实处。严把审核、公示关。公示无疑异的符合补贴条件的,方可予以办理补贴相关手续。

 

2016公示信息.xls
文件类型: .xls cd78832ccb22129adb5dd39f7a7cc4b0.xls (171.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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